索引号: nfqrmzf-2022-00105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人社助企纾困政策简介 主题分类: 5.15政务公开日
发布日期: 2022-05-23 成文日期: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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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助企纾困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2-05-23 09:23:39 【字体: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本政发[2020]6号)规定:市人社部门依据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即实际缴费金额按规定比例对企业返还。享受条件:全年不欠失业保险费(补缴不算欠费),裁员率不超过5.6%。补贴标准为按全年缴纳的失业保险总额一定比例返还,企业和个体均可申报。

新:《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89号)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对2021年1-12月份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百分之5.5%,30人以下,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形式免申即享,返还金额为缴纳失业保险90%。

二、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政策

《本溪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本人社[2019]62号)和《关于本溪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给予社会保障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2020]73号)规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年限为毕业证书所注日期起至企业申报期五年内)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及期限按照当年我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计算,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企业先缴后补,政策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本溪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细则》(本人社[2021]16号)规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工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3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四、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溪市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本人社[2022]2号)规定:

补贴对象:创业带头人经营实体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在本溪市登记注册,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自身就业,并吸纳一定数量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人员实现就业的实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补贴条件:创业带头人经营实体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时,经营实体成立日期必须自申请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内,创业带头人经营实体带动就业人数三人以上。要与招用的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严格实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补贴标准:按经营实体为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进行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

《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办[2020]8号)规定:

申领对象: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2019年7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均可申领岗位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出资组织培训的,补贴直补企业。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二级)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所在企业统一代职工申领,企业出资组织培训的,由企业在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六、支持企业开展就业见习政策。对距见习协议确定的见习期不足1/3时,见习人员实现稳就业的,在计算补贴时,该人员见习期按协议确定的最长期限计算,政策受理期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对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预拨最多50%的见习补贴,符合条件人员见习期满被留用的,可向用人单位预拨最多50%的社保补贴。对于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期限,并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支出,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