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0-00156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信访条例宣传资料 | 主题分类: | 5.15政务公开日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成文日期: | 2020-05-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信访条例宣传资料
信访条例宣传资料(一)
★什么是“信访”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
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人”的概念
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信访条例》突出了: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主线;规范信访人的行为;
规范行政机关信访工作行为。
★信访人可以对哪些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
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怎样提出信访事项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采用走访
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
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
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他人。
★信访人信访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六种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
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
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原则
经审查后,对应受理、办理的涉及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
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和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在15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事项
进入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一般为60日,必要时可能拖延30日;对办理意见不服时,信访人可在30日内向原办
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有权复查的行政机关应在30日内作出复查意见并书面答复;对复查意见不服的,信访人可在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收到复核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在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告知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