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8-03 成文日期: 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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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南芬区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03 10:06:01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芬区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芬区人大常委会是南芬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首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853月,201212月选举产生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培训中心。南芬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38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20名。

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宪法第三章第五节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具体规定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十五项职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十四项职权。对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通常把它概括为立法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除立法权外,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上述的三大职权。

  (一)监督权。

  人大的监督权是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情况,以及在行使职权中的违法行为和不适当的行为进行检查、督促、纠正的强制性权力,是本级最具法律效力、最高层次的监督。

  1.监督的内容。根据监督对象行为本身的性质,可以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法律监督主要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批评和纠正。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立法监督,即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对本级"一府两院"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命令和规定,可以依法予以撤销;二是执法监督,即对本级"一府两院"执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对被认为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为进行监督;三是个案监督,即对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处理并已生效但属违法又不依法纠正的案件进行的监督。

  法律监督的范围与其对象及内容密切相关。按照职权层次划分,可分为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按照监督内容划分,可分为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和个案监督;按照监督对象划分,可分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法律监督,对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和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

  工作监督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审判工作、检察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是否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而进行的监督。工作监督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①总体监督。即对全面工作的监督,主要是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

  ②财政监督。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包括监督财政预算的制定、审查财政预算报告、检查当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上年财政决算结果、审查和决定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③计划监督。是指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执行、变更工作进行监督,包括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检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审查和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部分变更。

  ④人事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人事监督,主要是通过行使选举权、任免权和罢免权来实现。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选举和任命中通过对候选人和提请任命人员的审查,让人民信赖的公仆担任相应的职务;二是对腐败分子和严重失职、渎职者依法进行罢免或撤职。

  2.监督的形式。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的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形式有九种:

  ①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或者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

  ②视察、检查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③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④审查同宪法、法律、法规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⑤提出质询案;

  ⑥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⑦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⑧发出法律监督书;

  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选举任免权。

  这是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对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免职、撤职、接受辞职等诸种权力。

  在选举任免权的行使中,我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主要是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来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当场宣布。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免主要是根据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来操作,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

  这是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和决议的权力。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地方组织法规定为九项,即: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是由我国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具体体现。决定权的行使,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集中了人民的智慧和意志,直接现实地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内容。所以,它具有严格的法定性、广泛的人民性和极大的权威性,是体现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项重要职权。它涉及面广、适应灵活、针对性强,对于本行政区域认为需要就某一重大事项作出实体性规定,或对某一方面的行为作出统一规范时,都可以随时依法提出议案,经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决定、决议,即具有相当权威的号召力和法律约束力。这对于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行使这一职权的效果更为显著。在某种意义上,决定权还可以作为立法权的补充,起到立法权和其他职权难以起到的作用。

(四)其它重要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南芬区人大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为本溪市南芬区人大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本溪市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本溪市南芬人大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32.79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153.7885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3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六、其他收入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80.8585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十六、金融支出

4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9.07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4

本年收入合计

24

232.7976

本年支出合计

55

243.7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6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0.9224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57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7

        转入事业基金

58

28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29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0

30

61

总计

31

243.72

总计

62

243.7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编制单位:

本溪市南芬区人大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32.7976

232.797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2.8661

142.8661

20101

人大事务

142.8661

142.8661

2010101

  行政运行

142.8661

142.866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8585

80.858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0.8585

80.858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0.8585

80.85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73

9.07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73

9.07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73

9.07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编制单位:本溪市南芬区人大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43.7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3.7885

20101

人大事务

153.7885

2010350

  行政运行

153.788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858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0.858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0.85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7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7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7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4

编制单位:本溪市南芬区人大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32.79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243.7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3

三、国防支出

32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5

五、教育支出

34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80.8585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十六、金融支出

45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9.07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232.7976

本年支出合计

53

243.72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10.9224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56

28

57

总计

29

243.72

总计

58

243.7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

本溪市南芬区人大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10.9224

10.9224

142.8661

142.8661

153.7885

153.788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9224

10.9224

142.8661

142.8661

153.7885

153.7885

20101

人大事务

10.9224

10.9224

142.8661

142.8661

153.7885

153.7885

2010350

行政运行

10.9224

10.9224

142.8661

142.8661

153.7885

153.788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8585

80.8585

80.8585

80.858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0.8585

80.8585

80.8585

80.858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0.8585

80.8585

80.8585

80.85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73

9.073

9.073

9.07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73

9.073

9.073

9.07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73

9.073

9.073

9.07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编制单位:

本溪市南芬区人大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1

2

3

   

243.72

191.4004

52.319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1.4689

101.4689

30101

基本工资

56.4503

56.4503

30102

津贴补贴

26.0061

26.0061

30103

奖金

4.3257

4.3257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6582

2.658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0286

12.0286

职业年金缴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2.3196

52.3196

30201

办公费

8.3246

8.3246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0.5636

0.5636

30208

取暖费

4.1551

4.1551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6.1394

6.139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14.6599

14.6599

59

30216

培训费

6.0632

6.0632

18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4

0.04

1

30218

专用材料费

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7258

0.7258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1.648

11.648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9.9315

89.9315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80.8585

80.8585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30310

生产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9.073

9.073

30312

提租补贴

30313

购房补贴

30314

采暖补贴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部门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2016年决算数

2017年决算数

   

0.7658

0.7658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0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7258

0.7258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7258

0.7258

      2)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2.79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2.79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7976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0.92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等。

(二)支出总计243.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3.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46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9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31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南芬区人大2017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2万元.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南芬区人大2017年本年收入232.797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本年支出232.7976万元,年末结算结余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形成的结余。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7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5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7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788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53.788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维持日常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行政运行153.7885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585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0.858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9.07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9.07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6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258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13.4342万元,下降175%,主要是节约运行成本及公车改革等原因。

1.公务接待费0.0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58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196万元,比2016年增加31.8196万元,增加 155%,主要原因是增加会议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