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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南芬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2017年)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3-31 成文日期: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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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2017年)

发布时间:2017-03-31 15:09:21 【字体:



   


第一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有关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掌握并反映全区民族和宗教方面的动态,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境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做斗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四)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培养、考察、选拔、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街道党工委的统战干部。

(六)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八)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统战理论研究规划,指导全区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

(九)负责指导各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区工商联工作。

(十)负责指导台办和民宗局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按照中央、省和市对台办的指示和要求,提出全区对台工作计划,研究拟定我区对台工作、涉台事务的相关规定。

(二)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对台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开展对台工作,督促和检查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对台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研究和提出对台经济工作计划,开展经济工作调研,为台商来我区投资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协商和组织全区各方面积极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和对台贸易,为台商兴办企业办理有关的手续。

(四)掌握全区的台资企业情况,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为台资企业服务,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经济纠纷,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

(五)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对台交流交往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区经济、文化、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学术等各领域同台湾进行对口交流与合作及两地人员往来、考察,会同有关部门接待台湾来访交流和考察团组及重点台胞。

(六)负责全区的对台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对台理论政策、方针和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

(七)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处理对台突发事件和涉台法律事务,受理台胞台属来信来访。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等课题研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办理并监督少数民族权宜保障事宜;负责民族识别和民族成分的鉴定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

(五)负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社会事务方面的特殊情况和全区宗教事务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建议与意见。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

(七)负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合法权利和教职人员正常教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打击违法宗教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活动。

(八)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协调宗教界开展国际友好往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芬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南芬区委统战部

 

第二部分 本溪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南芬区委统战部

232.98

232.98

 

 

 

 

 

232.98

22.04

3.48

7.46

200.00

 

 

 

 

 

 

 

 

 

 

 

 

 

 

 

 

 

 

 

 

 

 

 

 

 

 

 

 

 

 

 

 

 

 

 

 

 

 

 

 

 

 

 

 

 

 

 

 

 

 

 

 

 

 

 

 

 

 

 

 

 

 

 

 

 





预算公开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32.98

232.9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40

22.40

 

  06

  统战事务

22.40

22.40

 

2013401

行政运行(统战事务)

22.40

22.40

 

  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2

3.12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60

5.6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60

5.6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86

1.86

 

  02

  住房改革支出

1.86

1.8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86

1.86

 





预算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232.98

232.98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2.04

22.04

 

  30101

  基本工资

9.66

9.66

 

  30102

  津贴补贴

8.26

8.26

 

  30103

  奖金

1.00

1.00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12

3.12

 

  30107

  绩效工资

 

 

 

  3014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

1.45

 

  30201

  办公费

0.67

0.67

 

  30202

  印刷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0.72

0.72

 

  30208

  取暖费

0.47

0.47

 

  30211

  差旅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6

0.06

 

  30228

  工会经费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6

1.5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4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46

7.46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5.60

5.60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0311

  住房公积金

1.86

1.86

 

  3034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预算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部门/单位)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

**

1

2

3

4

5

合计

1.62

 

0.06

 

1.56

南芬区委统战部

1.62

 

0.06

 

1.56

 

 

 

 

 

 

 

 

 

 

 

 

 

 

 

 

 

 

 

 

 

 

 

 

 

 

 

 

 

 

 

 

 

 

 

 




预算公开表6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32.98

一般公共服务

28.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外交

 

三、转移性收入

 

国防

 

 

 

公共安全

 

 

 

教育

 

 

 

科学技术

 

 

 

文化体育与传媒

 

 

 

社会保障和就业

3.1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节能环保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1.8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预备费

 

 

 

其他支出

200.00

 

 

转移性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232.98

               

232.98










预算公开表7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

**

**

**

1

2

3

4

5

6

7

 

 

 

合计

232.98

232.9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40

22.40

 

 

 

 

 

 

06

 

  统战事务

22.40

22.40

 

 

 

 

 

  201

34

01

行政运行(统战事务)

22.40

22.40

 

 

 

 

 

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201

99

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2

3.12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60

5.60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60

5.6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86

1.86

 

 

 

 

 

 

02

 

  住房改革支出

1.86

1.86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86

1.86

 

 

 

 

 





预算公开表8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32.98

232.9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40

22.40

 

  06

  统战事务

22.40

22.40

 

2013401

行政运行(统战事务)

22.40

22.40

 

  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2

3.12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60

5.6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60

5.6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86

1.86

 

  02

  住房改革支出

1.86

1.8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86

1.86

 














预算公开表9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

**

**

**

**

**

**

1

2

3

4

5

6

7

合计

 

 

 

 

 

 

200.00

200.00

 

 

 

 

 

南芬区委统战部

 

 

 

 

 

 

200.00

200.00

 

 

 

 

 

 

201

34

01

        行政运行(统战事务)

民族资金

 

197.00

197.00

 

 

 

 

 

  

201

34

01

        行政运行(统战事务)

党派活动经费

 

3.00

3.00

 

 

 

 

 

 

 

 

 

 

 

 

 

 

 

 

 

 

 

 

 

 

 

 

 

 

 

 

 

 

 

 

 

 

 

 

 

 

 

 

 

 

 

 

 

 

 

 

 

 

 

 

 

 

 

 

 

 

 

 

 

 

 

 

 

 

 

 

 

 

 

 

 

 

 




预算公开表11

“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6

2017

  “三公”经费合计

              3.59

1.62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09

0.0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5

1.5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3.5

1.56

第三部分 南芬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南芬区委统战部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南芬区委统战部2017年收支总预算232.98万元。

二、关于南芬区委统战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6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7万元。

三、关于南芬区委统战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南芬区委统战部2017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