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5-00036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 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群团组织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及科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 、落实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上级妇联组织布置的工作。
3 、提高女性整体素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提高妇女育人意识、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 、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四有”教育,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5 、为妇女办实事、好事,关心妇女儿童的生活健康,充分利用辖区内幼儿园、学校等载体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服务工作,解决妇女后顾之忧,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
6 、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反馈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决策本社区妇女工作的重大事项。
7、定期召开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妇委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妇女代表委员会,贯彻本届妇代会精神,督促大会的议案落实。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为南芬区妇联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32.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包括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32.4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8.04万元;
2.项目支出4.4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6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3.8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比上年增加1.38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支出、应急加班及劳务费用。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60万元,具体为:预购一台复印打印一体机及一台安可电脑。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02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
2.公务接待费0.02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预算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车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2025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无。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4.4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本单位无单位发放退休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