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5-00079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5 年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群团组织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5 年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 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及科目)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阶段和驻区有关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支援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调研指导、督促检查以及重大典型宣传推广工作等职责;贯彻落实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设有行政编制 4 名,设部长 1 名,兼任区委“两新”工委书记,副部长一名,兼任“两新”工委专职副书记。
第二部分 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 年部门预算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 37.45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45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 0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 0 万元,包括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6.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37.45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13.45 万元;
2.项目支出 24 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 4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无。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 年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单位运行经费预算
2.25 万元,主要包括:用于单位日常耗材、杂志费等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 年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4万元,具体为:购买电脑、三合一软件、打印机、传真机、保密柜、桌椅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 年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 0.01 万元,较上年增加 0.01 万元,增长 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
2.公务接待费 0.01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 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无。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辽宁省中共南芬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 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7 个,实际
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7 个,涉及资金 24 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