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5-00086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 主题分类: 群团组织
发布日期: 2025-01-22 成文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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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2 15:23:16 【字体:



 

目录

 

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

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团区委由区委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团的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和区直部门团的工作,交流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宣传先进典型;负责筹备和召开团代会和全委会。
(二)负责全区青少年的交流成长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组织的交流活动;围绕大局,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种形式的建言献策、青年志愿、创业就业、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
(三)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
(四)组织指导全区学校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全区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五)加强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结、教育、带领青年的核心作用;指导全区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教育工作;组织青少年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和带领全区青年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个科室,2个编制。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32.7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包括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32.7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3.02万元;

2.项目支出9.7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8.3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相比增加,工作需要项目增加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具体为:安可电脑采购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02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02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工作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2025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无变化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共青团委员会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8.3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无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