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5-00021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第三部分 | 名词解释 |
第四部分 |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2025 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及科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 一 )、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 、 法规 ,研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并组织实施 和监督检查。
( 二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 理和监督检查责任。
( 三 )、 牵头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规则 、政策, 健全城乡社会 救助体系,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医疗救助 、 临时救助工 作。
( 四 )、 负责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 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 设。
( 五 )、 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管理, 负责呈报街道以上行政区 域的设立 、撤销 、调整 、 更名和界限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 核报批工作, 组织 、指导街道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 作, 负责呈报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 、 更名的初审报批工 作, 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 料的审定工作。
( 六 )、 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政策和标准并组 织实施, 组织 、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组 织 、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指导老年人 、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 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 七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 、 殡葬管理 、儿童收养 政策,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 助工作, 指导婚姻 、 殡葬 、 收养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 作。
( 八) 、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负责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 、 政策和职业规范, 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 队伍建设。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2025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为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及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两家单位。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2025 年部门预 算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所
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 1904.38 万元,其 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04.38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 0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 0 万元 ,包括事业收入 0 万元, 事业单位经 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其他收入 0 万元;
6.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1904.38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151.24 万元; 2.项目支出 1753.14 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 政府采购支出 64.91 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 出 0 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4 个,涉及资金 64.91 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较上年增加 169.4 万 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单位运行经费预算 8.09 万元, 主要包括: 办公费 、 手续费 、 差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64.91 万元,具体为: 办公设备购置及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 公”经费预算 1.58 万元, 减少 0.42 万元, 比上年降低 26.58%。 其中:
1. 因公出国(境) 费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 主要原因: 无此 类支出;
2.公务接待费 0.08 万元,比上年增加 0.08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按规定编制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 主要原因: 按规定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费 1.50 万元, 减少 0.50 万元, 比上年降低 33.33%, 主要原因: 按 规定减少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2025 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 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一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2025 年应编 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 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
体绩效目标共 1 个, 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 实 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 2025 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50 个,实际 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50 个,涉及资金 1753.14 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锦财 预〔2016〕478 号)、《关于印发锦州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 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锦财预〔2021〕212 号 )文件要求, 结 合本部门预算其他必须说明事项,在此一并进行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 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 维护国家安全 、 维持国家机 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 的支出。
4.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 邮电费 、 差旅费 、会议费 、福利费 、 日 常维护费 、 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 、 办公用房水电费 、 办公用房取暖费 、 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 、伙 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 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燃料费 、 维修费 、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 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 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 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 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 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 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