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5-00023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 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1-17 成文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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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 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17 11:45:33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5 年部门预 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5 年部门预

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及科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 1 )负责全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婚姻登记、 城乡社区建设等民政业务提供相关数据服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     障服务。

( 2 )负责全区日常殡葬服务工作。

( 3 )承担区慈善总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 4 )负责全区日常养老服务事务性工作。

( 5 )负责全区老年人福利事务性工作。

6 )负责收养全区特困人员,为其提供养护、医疗、康复等公 服务。

( 7 )负责收养全区社会“三无”老人、经济困难家庭无力照管老 人、单位及家庭送养老人和收养对象的养护等服务。

( 8 )负责全区地名核准 、命名及行政界线划分等事务性服务工 作。

( 9 )负责孤儿与弃婴的收养和抚养等申报和安置及未成年人保护 等服务工作。

10 )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收入  资产状况核对及民政系 信息网络建设和各类民政业务信息等服务性工作  负责指导各街 道民政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 11 )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服务性工作

 

 

( 12 )负责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服务 、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等服务工作。

( 13 )承担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5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预算单位为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5 年部门预算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

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 90.89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0.89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 0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 0 万元 ,包括事业收入 0 万元, 事业单位经  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其他收入 0 万元;

6.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90.89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90.89 万元; 2.项目支出 0 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 政府采购支出 0 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0 个, 涉及资金 0 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较上年增加 0.44 万元, 人员工资提标等。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运行经费 预算 4.09 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 预算 0 万元,具体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 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 安排的“ 三公” 经费预算 0.06 万元, 较上年增加 0.06 万元,   10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 主要原因: 无此 类指出;

2.公务接待费 0.06 万元,比上年增加 0.06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按规定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 主要原因: 无,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  上年持平,主要原因: 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5 年年初预算时 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 无。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5 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 实际编制部门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 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覆盖率( 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 

 

 

100%。 2025 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1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0 个, 涉及资金 0 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锦财 预〔2016〕478 号)、《关于印发锦州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 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锦财预〔2021〕212 号 )文件要求,  合本部门预算其他必须说明事项,在此一并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 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 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 的支出。

4.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  差旅费 、会议费 、福利费   常维护费  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 、伙  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  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  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 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 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 一般公共服务( 类 )财政事务( 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 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