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5-00047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1-21 成文日期: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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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1 08:48:25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及科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证并监督管理。
    (三)组织指导和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依法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五)负责辖区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独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行政处罚除外),负责打击传销工作;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
    (八)负责商标管理工作。
    (九)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述和举报工作。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怕牌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为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307.1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包括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307.1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8.16万元;

2.项目支出99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4.55万元,主要包括:

    日常办公运行。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具体为:

    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6.09万元,减少1.91万元,比上年降低31.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减少2万元,比上年降低33.33%,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预算标准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4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4

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14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

14

个,涉及资金

99

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