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5-00289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预算公开(2024年)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预算公开(202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保障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文电、信息、档案、保密、安全人事等工作。
(二)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综合保障等工作。
(三)承担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和专网应用管理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四)承担区纪委监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保障中心。
第2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附后)
第3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总计41.0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1.0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
(二)支出总计41.0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1.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芬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三、关于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溪市南芬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南芬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公用经费支出 41.09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4)预算绩效情况
无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 41.09 万元,属于新增单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