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fqrmzf-2026-00143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度部门预算 (含“三公”经费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度部门预算 (含“三公”经费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入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总表
三、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上年)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H1>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南芬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南芬行政辖区内基本建设行为的规划审批: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核发;规划许可证附图图纸审查工作,并上报市建委备案;负责区内已批建的建设项目批后日常规划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南芬区房产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南芬区房产行业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纠正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南芬区物业行业管理和住宅小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宣传和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辖区内爱国卫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及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组织开展除四害和健康教育活动。
(四)负责监察本行政区域内(不含本钢房产)各类房屋的改建、租赁、装饰装修及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全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城市房产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其它各项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区域内的房屋、道路、路灯的管理;负责房屋装饰、装修及挖掘、占用市政设施等项目审批工作;负责收缴区域内私产房屋维修费;负责住宅的管理及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经营;负责维修、维护房屋及公共设施工作。
(五)承担范围、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责任;指导全区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审批;指导全区集体土地所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依据本政发〔2010〕25号文件精神,开展房地产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区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调处违反村镇建设的有关案件。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划及管理本地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工程实体及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负责监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建筑管线、施工改扩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建设工程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工程建设管理和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初审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管理和执法监察,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罚;负责全区建设监理行业管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起草落实地方性有关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
(八)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招投标法规和政策;负责区财政投资及区立项的非公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核准备案和备案流程监督。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落实城市建设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战时人民防空和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宣传、训练和演习。协助上级人防部门发放防空警报,组织实施灯火管制。
(十)负责对城市市容和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区内等级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卫生费的收缴;负责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城区防汛工作。
(十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对违反城市市容环境、绿化、规划、市政设施、工商无证照经营和公安交通侵占人行道停车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承办区政府、市建委、市爱卫会、市房产局、市人防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H1>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2,494.7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4.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4.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包括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6.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494.7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4.25万元;
2.项目支出2,410.5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126.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16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126万元。
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00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6.00万元,具体为:市政设施安装维修维护项目、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03万元,增加3.03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持平,主要是由于无此业务
2.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增加0.03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主要是由于系统自动测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增加0.45万元,增长17.65%,主要是由于公务出行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办公用房771平方米、公务用车两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7个,涉及资金2410.5万元。
七、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本财预〔2016〕478号)、《关于印发南芬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本财预〔2021〕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预算其他必须说明事项,在此一并进行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办公用房771平方米、公务用车两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年初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无新购置安排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共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7个,共涉及资金2410.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应急值班误餐补助项目、南芬城区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职工购房补贴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南芬区档案馆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龙湾山水城遗留问题处理项目、滨河路中粒式沥青砼路面摊铺项目、污水主管网南芬村河北段工程项目、铁路南芬站本钢专用线侧挡墙上砖墙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城区监控维保及网络服务费项目、城区监控电费项目、房交会返税项目、市政设施安装维修维护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信访维稳资金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无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1表 | ||
单位: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 | 总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小计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合计 | 2,494.7500 | 2,494.7500 | 2,494.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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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 | ||
单位: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支出预算总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合计 | 2,494.7500 | 84.2500 | 69.2500 | 15.0000 | 2,4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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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3表 | ||
单位: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3.0300 |
| 3.0000 |
| 3.0000 | 0.0300 |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 | ||
单位: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总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资金 | |||
合计 |
| 126.0000 | 126.0000 | 1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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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上年)
公开05表 | ||
单位: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上年) |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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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500 |
| 2.5500 |
|
第五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