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部门预算(2017年)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3-30 成文日期: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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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部门预算(2017年)

发布时间:2017-03-30 08:25:13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

    (三)、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区军队农村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区军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区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灾民安置救灾捐赠,负责组织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

   (六)、牵头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规则、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七)、负责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管理,负责呈报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街道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呈报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初审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九)、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负责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为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1,444.96

1,444.96

89.00

9.92

118.30

1,227.74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机关

1,380.97

1,380.97

89.00

9.92

118.30

1,163.75

殡葬管理所

10.50

10.50

10.50

地名办

31.56

31.56

31.56

老龄办

19.09

19.09

19.09

婚姻登记站

2.84

2.84

2.84

预算公开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44.96

217.22

1,227.74

  02

  民政事务管理

1,203.92

217.22

986.70

    2080201

    行政运行(民政事务)

777.90

217.22

564.02

    2080204

    拥军优属

10.00

10.00

    2080205

    老龄事务

19.09

19.09

    2080206

    民间组织管理

2.00

2.00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31.56

31.56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60.03

360.03

  08

  抚恤

2.50

2.50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2.50

2.50

  09

  退役安置

14.60

14.60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0.60

0.60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14.00

14.00

  10

  社会福利

216.94

216.94

    2081001

    儿童福利

2.64

2.64

    2081004

    殡葬

10.00

10.00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7.00

67.00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37.00

137.30

  20

  临时救助

7.00

7.0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7.00

7.00

预算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217.22

207.30

9.9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9.00

89.00

0.00

  30101

  基本工资

43.00

43.00

0.00

  30102

  津贴补贴

37.00

37.00

0.00

  30103

  奖金

4.00

4.00

0.00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5.00

5.00

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9.92

0.00

9.92

  30201

  办公费

4.42

0.00

4.42

  30207

  邮电费

1.00

0.00

1.00

  30208

  取暖费

3.00

0.00

3.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0

0.00

1.5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8.30

118.30

0.00

  30301

  离休费

7.00

7.00

0.00

  30302

  退休费

31.00

31.00

0.00

  30304

  抚恤金

35.00

35.00

0.00

  30305

  生活补助

29.00

29.00

0.00

  30306

  救济费

8.00

8.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8.30

8.30

0.00

预算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部门/单位)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

**

1

2

3

4

5

合计

1.50

0.00

0.00

1.50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

1.50

0.00

0.00

1.50

预算公开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

**

**

**

**

**

1

2

3

4

5

预算公开表6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44.96

一般公共服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0

外交

0.00

三、转移性收入

0.00

国防

0.00

公共安全

0.00

教育

0.00

科学技术

0.00

文化体育与传媒

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

1,444.96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0.00

节能环保

0.00

城乡社区事务

0.00

农林水事务

0.00

交通运输

0.00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00

金融支出

0.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预备费

0.00

其他支出

0.00

转移性支出

0.00

债务还本支出

0.00

债务付息支出

0.00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1,444.96

               

1,444.96

预算公开表7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

**

**

**

1

2

3

4

5

6

7

合计

1,444.96

1,444.96

0.00

0.00

0.00

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44.96

1,444.96

02

  民政管理事务

1,203.92

1,203.92

  208

  02

01

    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

781.24

781.24

 

 

04

    拥军优属

10.00

10.00

 

 

05

    老龄事务

19.09

19.09

 

 

06

    民间组织管理

2.00

2.00

 

 

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31.56

31.56

 

 

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60.03

360.03

08

  抚恤

2.50

2.50

  208

  08

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2.50

2.50

09

  退役安置

14.60

14.60

  208

  09

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0.60

0.60

 

 

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14.00

14.00

10

  社会福利

216.94

216.94

  208

  10

01

    儿童福利

2.64

2.64

 

 

04

    殡葬

10.00

10.00

 

 

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7.00

67.00

 

 

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37.30

137.30

20

  临时救助

7.00

7.00

  208

  20

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7.00

7.00














预算公开表8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444.96

217.22

1,227.7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44.96

217.22

1,227.74

  02

  民政事务管理

1,203.92

217.22

986.70

    2080201

    行政运行(民政事务)

777.90

217.22

564.02

    2080204

    拥军优属

10.00

10.00

    2080205

    老龄事务

19.09

19.09

    2080206

    民间组织管理

2.00

2.00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31.56

31.56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60.03

360.03

  08

  抚恤

2.50

2.50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2.50

2.50

  09

  退役安置

14.60

14.60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0.60

0.60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14.00

14.00

  10

  社会福利

216.94

216.94

    2081001

    儿童福利

2.64

2.64

    2081004

    殡葬

10.00

10.00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7.00

67.00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37.00

137.30

  20

  临时救助

7.00

7.0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7.00

7.00

预算公开表9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

**

**

**

**

**

**

1

2

3

4

5

6

7

合计

1,227.74

1,227.74

0.00

0.00

0.00

0.00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机关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02

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社区人员经费

360.03

360.03

0.00

0.00

0.00

0.00

 

208

02

01

民政事务管理

双拥优抚安置

410.68

410.68

0.00

0.00

0.00

0.00

 

208

02

01

民政事务管理

五保救灾

146.00

146.00

0.00

0.00

0.00

0.00

 

208

02

01

民政事务管理

慈善经费

4.00

4.00

0.00

0.00

0.00

0.00

208

02

04

拥军优属

双拥经费

10.00

10.00

208

02

06

民间组织管理

公告费

2.00

2.00

208

08

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烈士陵园维护费

2.50

2.50

208

09

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培训费

14.00

14.00

208

09

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

机构经费

0.60

0.60

208

10

01

儿童福利

孤儿救助

2.64

2.64

208

10

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社会福利事务

137.30

137.30

208

10

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运营经费

67.00

67.00

208

20

02

临时救助

救助站运行经费

7.00

7.00

208

02

01

民政事务管理

殡葬宣传

0.50

0.50

208

10

04

殡葬

补贴

10.00

10.00

208

02

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经费

31.56

31.56

208

02

05

老龄事务

补贴

14.72

14.72

208

02

05

老龄事务

经费

4.37

4.37

208

02

01

民政事务管理

维护费

2.84

2.84

预算公开表10


政 府 采 购 计 划 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组织形式

可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承接主体(仅限于购买服务)

采购计划数


采购项目

采购目录



1

2

3

4

5

6


合计

**

**

**

**

**

0.00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444.96万元,2016年减少1110.25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

二、关于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比2016年减少1.5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

三、关于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市南芬区民政局2017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南芬区民政局公用经费支出9.92万元,比2016年减少 14.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南芬区民政局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民政局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