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部门预算(2017年)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3-30 成文日期: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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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部门预算(2017年)

发布时间:2017-03-30 14:50:06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二)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

(三)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落实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

(五)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和乡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管理区政府机关公务员;负责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管理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芬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为南芬区人社局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461.12

461.12

 

 

 

 

 

461.12

167.71

13.41

(城居保)280.00

 

本溪南芬区人社局机关

461.12

461.12

 

 

 

 

 

461.12

167.71

13.41

(城居保)280.00

 



预算公开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461.12

181.12

28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0.12

120.12

280.00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400.12

120.12

280.00

2011001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

400.12

120.12

28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00

34.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4.00

34.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7.00

2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7.00

27.00

 



预算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461.12

447.71

13.4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6.71

 

  30101

  基本工资

 

58.96

 

  30102

  津贴补贴

 

35.13

 

  30103

  奖金

 

4.91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7.7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1

  30201

  办公费

 

 

5.98

  30207

  邮电费

 

 

2.02

  30208

  取暖费

 

 

3.1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15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4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6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4.00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0311

  住房公积金

 

27.00

 

  3034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0.00(城居保)

 



预算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部门/单位)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

**

1

2

3

4

5

合计

1.65

 

0.15

 

1.50

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

1.65

 

0.15

 

1.50



预算公开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

**

**

**

**

**

1

2

3

4

5

 

 

 

 

 

 

 

 

 

 



预算公开表6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61.12

一般公共服务

120.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外交

 

三、转移性收入

 

国防

 

 

 

公共安全

 

 

 

教育

 

 

 

科学技术

 

 

 

文化体育与传媒

 

 

 

社会保障和就业

314.00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节能环保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27.0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预备费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461.12

               

461.12



预算公开表7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

**

**

**

1

2

3

4

5

6

7

 

 

 

合计

461.12

461.1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0.12

400.12

 

 

 

 

 

 

10

 

  人力资源事务

400.12

400.12

 

 

 

 

 

  201

10

01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

400.12

400.1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00

34.00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4.00

34.00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4.00

34.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7.00

27.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27.00

27.00

 

 

 

 

 



预算公开表8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461.12

461.12

28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0.12

400.12

280.00

10

  人力资源事务

400.12

400.12

280.00

2011001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

400.12

400.12

28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00

34.00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4.00

34.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4.00

34.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7.00

2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7.00

27.00

 



预算公开表9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

**

**

**

**

**

**

1

2

3

4

5

6

7

合计

 

 

 

 

 

 

280.00

280.00

 

 

 

 

 

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

10

01

城居保

城居保缴费

新农保、城居保缴费

280.00

280.00

 

 

 

 

 

 

 

 

 

 

 

 

 

 

 

 

 

 

 



预算公开表10

“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6

2017

  “三公”经费合计

6.25

1.65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25

0.1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1.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6

1.50


第三部分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61.12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南芬区人社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南芬区人社局公用经费支出24.63万元,比2016年减少  10.67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南芬区人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预算数收入461.12万元,支出461.12万元。2016年全年预算收入数465.73万元,支出465.73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9.8.主要减少原因是因为公务用车费用等减少。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南芬区人社局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南芬区人社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