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2018年)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12-19 | 成文日期: | 2017-12-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2018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业务范围: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与监测、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
(一)、疾病预防与控制 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五)、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 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七)、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与评估。
卫生监督所业务范围: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项目: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监管对象: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店、影剧院舞厅、体育场游泳池、展览馆博物馆、商场书店以及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等7类28种公共场所。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等。
(二)、生活饮用水监督具体项目: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及其监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监管对象:辖区内二次供水机构、学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三)、学校卫生监督具体项目: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对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包括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质量环境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进行卫生监督指导,配合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监管对象: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具体项目: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监督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监管对象:辖区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具体项目:放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放射许可证,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管理监管,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计量检测管理,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监督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许可情况;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情况;患者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新建、改建、扩建放射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情况。监管对象:辖区内接触放射性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五)、医疗执法监督(打非工作)具体项目: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参与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打击(非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血行为。监管对象:辖区内个体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传染病防治监督具体项目:传染病疫情监督报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监督,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疫情控制措施监督。监管对象:辖区内医疗机构。
(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具体项目:执法着装、标示以及风纪管理,制定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卫生监督队伍惩防体系建设,受理涉及监督员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稽查,组织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预算公开表1 | ||||||||||||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其他收入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项目支出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88.17 | 88.17 | 77.23 | 4.79 | 6.15 |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8.17 | 88.17 | 77.23 | 4.79 | 6.15 |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2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17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88.17 | 88.17 | 0.8 | |||||||
210 | 医疗卫生 | 88.17 | 88.17 | 0.8 | ||||||
04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8.17 | 88.17 | 0.8 | ||||||
2100401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8.17 | 88.17 | 0.8 | ||||||
预算公开表3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18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3.19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6.5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3.31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7.89 | ||||||||
30103 | 奖金 | 0.12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15.18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79 | ||||||||
30201 | 办公费 | 0.55 | 0.55 | |||||||
30205 | 水费 | 0.10 | 0.10 | |||||||
30206 | 电费 | 0.80 | 0.80 | |||||||
30208 | 取暖费 | 1.60 | ||||||||
30216 | 培训费 | 0.10 | 0.1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10 | 0.1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44 | 1.44 | |||||||
3024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10 | 0.1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88 | ||||||||
30301 | 离休费 | 1.95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95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0.73 | ||||||||
3034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5 | ||||||||
399 | 其他支出 | 0.80 | ||||||||
39999 | 其他支出 | 0.80 | ||||||||
预算公开表4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部门/单位) |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 ||||||||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 | |||||
** | 1 | 2 | 3 | 4 | 5 | ||||
合计 | |||||||||
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10 | 0.10 | |||||||
预算公开表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
预算公开表6 | |||||||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88.97 | 一般公共服务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外交 | ||||||
三、转移性收入 | 国防 | ||||||
公共安全 | |||||||
教育 | |||||||
科学技术 |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88.97 | ||||||
节能环保 | |||||||
城乡社区事务 | |||||||
农林水事务 | |||||||
交通运输 | |||||||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预备费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债务付息支出 |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88.97 | 支 出 总 计 | 88.97 | ||||
预算公开表7 |
| |||||||||||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1 | 2 | 4 | 5 | 6 | 7 | |||
合计 | 88.97 | 88.97 | ||||||||||
210 | 医疗卫生 | 88.97 | 88.97 | |||||||||
04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8.97 | 88.97 | |||||||||
210 | 01 | 01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8.97 | 88.97 | |||||||
预算公开表8 |
| |||||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88.97 | 88.97 | ||||
210 | 医疗卫生 | 88.97 | 88.97 | |||
01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8.97 | 88.97 |
| ||
2100101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8.97 | 88.97 |
| ||
|
预算公开表9 |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
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健康教育经费 | 健康教育经费 | 健康教育人均一毛钱 | 0.8 | 0.8 |
预算公开表10 | |||||||
政 府 采 购 计 划 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项 目 | 组织形式 | 可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承接主体(仅限于购买服务) | 采购计划数 | ||
采购项目 | 采购目录 | ||||||
1 | 2 | 3 | 4 | 5 | 6 | 5 | |
合计 | ** | ** | ** | ** | ** | ||
预算公开表11 | |||
“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金额 | |
2017年 | 2018年 | ||
“三公”经费合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0.1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018年纳入绩效管理项目表 | |||||||
编号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金额 (万元) | |
合计 | |||||||
1 | |||||||
填表说明:1.项目名称:按规范的项目名称内容填报,与部门预算项目名称一致。2.项目主管部门:填写直接管辖本项目的市级主管部门名称。3.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用款单位名称。4.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的各项绩效属性,可从经济效益目标、计划达到标准、社会效益目标、可持续影响等分别进行阐述。5.绩效指标:填报对应绩效目标属性的各项绩效指标情况。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对可定量的指标要用数值进行描述,对可定性的指标尽量用数值量化阐述,其余用文字叙述。 |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支出等。南芬区疾控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88.97万元。
二、关于南芬区疾控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无
三、关于南芬区疾控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南芬区疾控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疾控中心公用经费支出3.19万元,比2017年减少2.79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与减少公务用品购置,加上人员退休与调走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疾控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2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4万元,项目支出0.8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8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健康教育经费0.8万元。减少26.9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与减少公务用品购置,加上人员退休与调走办公费用减少。
2018疾控中心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