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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12-19 成文日期: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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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南芬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12-19 14:01:58 【字体:

   

 

 

第一部分  南芬区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芬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九、政府采购支出计划表

十、“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南芬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芬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责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南芬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为本溪市南芬区司法局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南芬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8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222.30

194.30

28.0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71.90

171.90

  30101

  基本工资

71.10

71.10

  30102

  津贴补贴

52.87

52.87

  30103

  奖金

6.00

6.00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0.00

3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1.93

11.93

302

商品和服务(定额)

10.00

10.00

  30201

  办公费

4.00

4.00

  30207

  邮电费

0.50

0.50

  30208

  个人取暖费

3.00

3.00

  30213

  维修(护)费

0.50

0.5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10

0.10

  30226

  差旅费

0.40

0.4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0

1.5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40

22.40

  30302

  退休费

22.40

22.40

399

其他支出

18.00

18.00

  39999

  其他支出(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

18.00

18.00

预算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部门/单位)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

**

1

2

3

4

5

合计

1.60

0.10

1.50

司法局

1.60

0.10

1.50

预算公开表5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222.30

一、基本支出

204.30

一般公共服务

二、罚没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

171.90

外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0

国防

四、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40

公共安全

222.30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项目支出

18.00

教育

六、专项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

科学技术

七、上级补助收入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

九、事业收入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5、转移性支出

医疗卫生

十一、其他收入

6、债务利息支出

节能环保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7、基本建设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

8、其他资本性支出

农林水事务

9、其他支出

18

交通运输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五、上缴上级支出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三、上年结转

 

                

222.30

               

222.30

             

222.30

 

预算公开表6

部 门 收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罚没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

专项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222.30

222.30

司法局

222.30

222.30

  司法局

222.30

222.30

预算公开表7

                                  部 门    支 出 预 算 总 表(按资金来源)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罚没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专项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

1

2

3

4

5

6

8

11

12

13

14

15

合计

222.30

222.30

司法局

222.30

222.30

  司法局

222.30

222.30

    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171.90

171.9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40

22.40

    商品和服务(定额)

商品和服务(定额)

5.50

5.50

    商品和服务(非定额)

商品和服务(非定额)

4.50

4.50

    其他支出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

5.00

5.00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

6.00

6.00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5.00

5.00

   

办公设备购置

1.00

1.00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顾问平台建设

1.00

1.00

预算公开表8

项 目 支 出 预 算 明 细 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部门/单位/科目名称

项目名称

合计

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

1

2

3

4

7

8

15

16

17

18

19

20

21

合计

18.00

18.00

司法局

18.00

18.00

  司法局

18.00

18.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8.00

18.00

06

      司法

18.00

18.00

  06

01

        行政运行(司法)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

6.00

6.00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5.00

5.00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

5.00

5.00

 

 

       

办公设备购置

1.00

1.00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顾问平台建设

1.00

1.00

预算公开表9

政 府 采 购 计 划 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组织形式

可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承接主体(仅限于购买服务)

采购计划数

1

2

3

4

5

6

7

合计

**

**

**

**

**

1.00

司法局

其他支出(司法)

计算机

集中采购

1.00

预算公开表10

“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7

2018

  “三公”经费合计

1.65

1.6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15

0.1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1.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1.5

1.50

第三部分 南芬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南芬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入总预算222.3万元,支出总预算222.3万元,没有结余。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努力实现不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运行支出情况

2018年司法局公用经费支出10万元,比2017年减少1.3万元,减少11.5%,主要原因2018年电费由区机关事业局统一支付及压缩办公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司法局有警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比2017年减少8.1万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时将2017年社区矫正监控中心建设办公设备购置费列到2017年预算中。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收支总预算222.3万元,2017年收支总预算增加3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增加及将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司法局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未列入预算项目情况

南芬区司法局没有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该四项未列入2018年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