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0-00054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南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 成文日期: | 2020-01-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南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
(2020年)
目 录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芬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芬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南芬区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为本溪市南芬区执法大队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执法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 预算公开表2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14.18 | 614.18 | |
06 | 建设市场与管理监督 | 614.18 | 614.18 | |
2010101 | 行政运行(建设市场与管理监督) | 614.18 | 614.18 |
| 预算公开表4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部门/单位) |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 ||||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 | |
** | 1 | 2 | 3 | 4 | 5 |
合计 | |||||
本溪市南芬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3 | 3 |
|
预算公开表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1 | 2 | 3 | 4 | 5 | |||||
南芬区执法大队 | |||||||||
无 |
预算公开表6 | ||||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614.18 | 一般公共服务 | 255.7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外交 | |||
三、转移性收入 | 国防 | |||
公共安全 | ||||
教育 | ||||
科学技术 |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70.96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
节能环保 | ||||
城乡社区事务 | 261.87 | |||
农林水事务 | ||||
交通运输 | ||||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25.57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预备费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债务付息支出 |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614.18 | 支 出 总 计 | 614.18 | |
预算公开表8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合计614.18614.18 201城乡社区支出517.65517.65 06 建设市场与管理监督255.78255.78 2010101 行政运行(建设市场与管理监督)261.87261.87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670.96 221住房保障支出25.5725.57 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5.5725.57
政 府 采 购 预 算 表 | |||||||
部门/单位 | 项 目 | 采购方式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合计 | ||
采购项目 | 采购目录 | ||||||
**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南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南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南芬区执法大队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南芬区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只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0年南芬区执法大队收支总预算为614.18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南芬区执法大队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执法大队运行经费支出与2019相比略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执法大队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614.18万元,比2019年减少。
(五)绩效项目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