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0-00079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1-15 成文日期: 2020-0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1-15 17:01:52 【字体:

(2020年)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区退役军人事务各种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芬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71.28

471.28






471.28


1.5


469.78














 

 

  

 




预算公开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20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469.78 


469.78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469.78


469.78


 

  

 




预算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20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5


1.5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30102

津贴补贴




30103

奖金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0107

绩效工资




30113

住房公积金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


1.5

30201

办公费




30202

印刷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30208

取暖费




30211

差旅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28

工会经费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1.5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4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0309

奖励金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预算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部门/单位)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

**

1

2

3

4

5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5




1.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公开表6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71.28

一般公共服务

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外交


三、转移性收入


国防




公共安全




教育




科学技术




文化体育与传媒




社会保障和就业

469.78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节能环保




城乡社区事务




农林水事务




交通运输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预备费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入总计

471.28


471.28


 

  

 










预算公开表7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类/款/项)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

**

**

**

1

2

3

4

5

6

7




合计








208

09

01

退役士兵安置

471.28

471.28






 

 

 

                预算公开表8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合计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471.28 1.5469.78

 

 

 

 

             预算公开表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计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类款项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234567合计20809  01 退役士兵安置   469.78 469.78                                                                                             

 

 

 

 

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门/单位

项目


采购方式

计量单位

数量

合计


采购项目

采购目录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三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2020年收支总预算471.28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机构改革新增部门,没有增减变化。

三、关于南芬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办公用经费支出1.5万元,机构改革新增部门,没有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公务车一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471.28万元,机构改革新增部门,没有增减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