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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南芬区环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1 成文日期: 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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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环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11 14:31:3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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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芬区环保局决算公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环保局概况

1、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环保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环保局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法律、法规;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牵头协调处理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小区内并指导协调各乡、镇、办事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区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及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的组织实施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一集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相关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展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各种类型的地质遗迹环境保护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政策、规划、标准,承担核事故应急处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理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组织对地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与环保产业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并监督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南芬区环保局是纳入2019年部门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

部分 本溪市南芬区环保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54.8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447.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7.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107.63万元。

(二)支出总计360.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0.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万元。

2.项目支出179.52万元,主要是污染防治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4.62万元

主要是污染防治方面形成的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南芬区环保2019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2万元,项目支出179.52万元。

2、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南芬区环保2019年本年收入554.8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本年支出360.24万元,年末结算结余194.62万元,主要是污染防治方面形成的结余。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9.9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79万元,项目支出179.52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169.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医疗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奖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79万元,包括:其他商业通事务支出共计10.7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项目支出179.5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27.65万元,污染防治支出88.68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3.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2.98万元,下降50.08%,主要是节约运行成本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0批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0批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万元。

4、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10.79万元,分别是办公费3.33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33万元,差旅费0.83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1821.1万元有所减少,原因是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环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环保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环境监察执法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环保局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环保局总收支360.24万元,比2018年306.81万元增加53.4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9.52万元),原因2018年项目支出122.57万元,2019年比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56.95万元。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