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芬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8-10 | 成文日期: | 2018-08-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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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芬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26日在南芬区第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芬区财政局局长 杨 于
尊敬的刘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会议作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依法理财为准绳,以保障民生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的完成了“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为推动全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5385万元,同比增长23.18%,增加2895万元。其中:国税完成6781万元,同比增长112.97%,增加3597万元;地税完成6129万元,同比增长19.68%,增加1008万元;财政完成2475万元,同比下降40.86%,减少1710万元。
1、按收入结构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2382万元,为预算的129.93%,同比增加4410万元,增长55.32%;非税收入完成3003万元,为预算的82.05%,同比减少1515万元,下降33.53%。
2、按征收科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完成5740万元,同比增长112.12%,增加3034万元;营业税完成60万元,同比下降92.67%,减少758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742万元,同比增长466.41%,增加611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186万元,同比增长133.93%,增加679万元;房产税完成239万元,同比增长50.31%,增加80万元;资源税完成2286万元,同比增长111.28%,增加120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65万元,同比增长62.42%,增加294万元;印花税完成139万元,同比增长117.19%,增加7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92万元,同比增长45.99%,增加155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4万元,同比下降98.42%,减少249万元;车船使用税完成1万元,同比下降99.81%,减少543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28万元,同比下降91.49%,减少301万元;契税完成700万元,同比增长22.59%,增加129万元。
(2)非税收入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万元,同比下降66.67%,减少1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88万元,同比下降18.41%,减少268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290万元,同比下降46.07%,减少1102万元;专项收入完成518万元,同比下降20.18%,减少131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323万元,同比增长64.79%,增加127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94万元,同比增长65.81%,增加77万元;育林基金收入1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368万元,同比下降6.36%,减支2266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7万元,增长12.20%;公共安全支出1781万元,下降11.96%;教育支出5623万元,增长2.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8万元,增长439.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4万元,下降4.35%;医疗卫生支出2753万元,增长3.03%;环境保护支出220万元,下降75.6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43万元,下降53.04%;农林水事务支出7265万元,增长28.36%;交通运输支出546万元,增长58.7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3万元,下降35.4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7万元,增长125.57%,住房保障支出1957万元,下降65.96%,债务利息支出361万元,下降35.30%。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17万元,同比下降20.35%,减少81万元。其中:出国经费为零;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下降54%;车辆运行费294万元,下降16.37%;车辆购置费为零。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38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3208万元,上年结余2214万元,调入资金7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8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万元,总收入合计为45133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368万元,各项上解支出542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48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5万元,年终结余2064万元,合计总支出45133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总量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440万元,增长187.5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23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46万元,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收入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119万元,增长94.30%。
政府性基金收入1044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以及结转后,收入总计为118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119万元,加上调出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等,支出总计为1185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南芬区系统内债务2.91亿元(其中区本级债务系统内1.74亿元,市本级划转1.17亿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的2.74亿元(均为一般债务,其中区本级债务系统1.57亿元,市本级划转1.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0.17亿元(均为区本级债务系统内)。
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地区全口径财政预算收入22630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0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580万元。
2017年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区本级财政总支出安排为42020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9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08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18年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12万元,同比增长41.90%,增加3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7%。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4402万元,同比增长58.17%,增加161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0.30%;地税部门完成4578万元,同比增长53.99%,增加16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6.35%;财政部门完成2132万元,同比增长2.75%,增加5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4.81%。
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完成8528万元,占财政收入的76.75%,同比增长53.88%,增加298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584万元,占财政收入的23.25%,同比增长12.89%,增加29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1-6月份,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361万元,占年初预算51.09%,同比增长52.97%、增支6358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教育支出200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6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3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04万元。
2018年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84.67万元,同比下降41.89%,减少61.03万元。其中:出国经费为零;公务接待费11.23万元,增长35.30%;车辆运行费73.44元,下降46.55%。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18年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3942万元,同比增长971.20%。2018年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支出4028万元。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8年6月末,南芬区政府性债务总额为7.04亿元,主要包括区本级系统内债务、区本级系统外债务及市政府划转债务三部分组成,其中:区本级系统内债务总额为1.75亿元;区本级系统外债务总额为4.12亿元;市政府划转债务1.17亿元。
(四)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18年1-6月份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完成20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缴费收入984万元;上级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44万元;本级财政补助93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05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五)2018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1、强化措施增收入,财政收入稳增长
一是狠抓税源监控,抓好涉税基础管理,挖掘征管潜力,稳定壮大财源税源;充分发挥财税决策咨询作用,研究制定加强税源培育措施,着力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进一步优化财税沟通机制,及时准确掌握涉税信息,成立涉税信息领导小组,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工作,开展税收执法活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二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注册成为法人企业,实现税收落地。三是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政府预算,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2、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继续把向上争取作为财政增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分类梳理、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从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及“五大产业”项目建设等领域入手,全力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区各类重点项目资金支持。上半年我区共争取各类专项及转移支付资金1.25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3、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支出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支出结构,狠抓支出进度,健全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精准发力,积极服务“三农”。加快涉农资金支付进度,上半年支付涉农资金1824万元用于“一事一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累计发放各类财政补贴资金165万元,累计受益户数258户;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上半年扶贫资金支出160万元。
二是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增进民生福祉。2018年1-6月份财政累计投入民生领域资金737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002万元,社保、卫生类民生资金支出3497万元,优先落实优抚对象、五保、低保等社会保障资金,切实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并加大对城乡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优抚对象等财政救助力度,努力保障各类群体的生活水平。
三是重点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上半年投入资金2336万元,用于城区环境、道路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群众出行条件和生活环境;投入资金1880万元,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4、促进改革、创新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硬化预算约束。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
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进政府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上半年,公管办审批政府采购项目213项,涉及资金251万元。集中采购进入平台交易10项,涉及金额452万元(公开招标采购方式1项,竞争性谈判6项,邀请招标3项);严格控制现有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的限额标准,对超过限额标准不予支付或不予办理审批手续。截止6月,办理车辆保险18台,保险金额3.6万元。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完善检查手段,提高检查质量,强化结果运用,配合区纪委完成下马塘、思山岭、郭家办、城建局的巡视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切实履行偿债责任,积极化解存量债务。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努力培植财源,深挖财政发展潜力
千方百计培育财源项目,增强财政的造血功能。一是积极培植和涵养财源。利用财政政策,助推企业发展,对重点产业、行业税源进行全面分析跟踪,夯实现有财源,培植后续财源。创造发展环境,做强优势产业,做优传统产业,做活新兴产业,多渠道助推经济发展。二是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治税管理,充分发挥协税护税职能;同时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力度,确保非税收入稳步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实现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行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配合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清理,整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避免资产流失。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对上级财政预算安排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并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加快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二)优化财政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降低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力集中起来,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一是优先保障基本支出。确保工资及时发放,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及时到位。二是继续狠抓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代会通过的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对各类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全面清理,凡政策已经到期、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和使用效果不明显的,一律不再保留;需继续保留的,按照支出用途进行整合,提高支出效率。三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在融资渠道压减、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下,全力组织收入,增强自我发展保障能力。积极向上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并继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事业和城市建设管理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方面的资金,认真审核、加速办理,科学调配财力,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政策有效落实。
(三)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继续加大政府债务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要求,加强对融资工作的管理,继续坚持把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债务动态管理系统定期测算政府性债务预警指标等方式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三是继续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既重程序,更重结果,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虽然困难重重,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形势严峻。但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的支持与监督,有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坚定信心,砥砺奋进,迎难而上,今年的财政预算工作也将会渡过难关,如期实现年初的既定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