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南芬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3-30 成文日期: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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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芬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0 11:08:12 【字体:


关于南芬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1228日在南芬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芬区财政局局长 邵 晖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南芬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税部门以“四个导向”为引领,以“两个先导区”建设为目标,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抢抓机遇,加压奋进,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努力完成预算收支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末,地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5990万元,同比下降71.4%。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440万元,增加588万元,增长5%。其中:国税完成3240万元,增加1074万元,增长49.6%;地税完成5030万元,减少2159万元,下降30%;财政完成4170万元,增加1673万元,增长67%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收入结构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7943万元,比上年减少1167万元,下降12.8%;非税收入完成4497万元,比上年增加1755万元,增长64%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征收科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完成2756万元,同比增长54.6%,增加973万元;营业税完成818万元,同比下降53.7%,减少949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32万元,同比增长51.7%,增长45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513万元,同比下降1.5%,减少8万元;房产税完成165万元,同比下降5.2%,减少9万元;资源税完成1003万元,同比下降29.2%,减少41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54万元,同比下降17.8%,减少98万元;印花税完成65万元,同比下降91%,减少65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42万元,同比增长17.1%,增加50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253万元,同比增长6225%,增加249万元;车船使用税完成543万元,同比增长60.7%,增加205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329万元,同比下降70.4%,减少784万元;契税570万元,同比增长67.6%,增加230万元。增长下降变动幅度较大系一次性税收。

2)非税收入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万元,同比下降76.8%,减少6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566万元,同比增长243.4%,增加1110万元;罚没收入完成2195万元,同比增长52%,增加1444万元;专项收入完成717万元,同比下降5.7%,减少4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2906万元,同比下降24.3%,减支10590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0万元,下降1%;公共安全支出1616万元,下降0.5%;教育支出5721万元,增长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3万元,下降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3万元,下降9.9%;医疗卫生支出2093万元,下降13%;环境保护支出498万元,下降84.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704万元,下降40.6%;农林水事务支出3823万元,下降40.1%;交通运输289万元,下降34.2%;住房保障支出4158万元,下降23%

2016年“三公经费”预计支出398万元,下降27.6%,减少152万元。其中:出国经费为6万;公务接待费50万元,下降16.7%;车辆运行费342万元,下降30.2%;车辆购置费为零,下降100%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4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2227万元,上年结余4871万元,总收入合计为39538万元。

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906万元,各项上解支出3057万元,年终结余3575万元,合计总支出39538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总量平衡(以上收支为预计数,待财政决算编制会审后,相关数据还会微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550万元,下降92%。其中:城镇公用事业附加290万元,同比增长100%;土地出让金3260万元,同比下降9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20万元,下降92%

政府性基金收入35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以及结转后,收入总计为39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62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和上解支出等,支出总计为399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为完成财政预算所做的主要工作

1、奋力克难攻坚,确保应收尽收。面对财政短收的严峻形势,我们始终将“保收入”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一是狠抓征管,抓好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征收管理;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继续完善“南芬区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涉税信息交流机制正常运行;三是深入南芬区税收重点企业开展税源调研活动,了解企业生产、销售、人员和税费收入等方面情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四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等收缴力度,盘活处置部门长期闲置国有资产,确保非税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2、坚持开源节流并举,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一是加强与省市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今年共争取各类专项及转移支付资金2.5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二是坚持厉行节约,支出结构日渐优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动态监控。三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棚户区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工程、水利工程等建设投入4866万元,全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人民生活得到全面改善。

3、发挥财政职能,着力支持地区经济发展。2016年财税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全力支持“3+2产业格局的构建。一是安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以“四个导向”为统领的“两个先导区”建设,全力打造“城南明珠、幸福南芬”;二是全面落实财税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三是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和工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化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四是与各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完成了细河流域南芬段综合整治工程融资8000万元。协助发改局、城建局及思山岭办事处开展南山棚改项目贷款工作。

4、坚持民生优先,增强群众获得感。2016年民生支出1.68亿元。全年“美丽乡村”建设,粮食直补,玉米补贴等三农支出5423万元;教育投入5721万元,推动教育资源均等化发展;积极推进困难群众救助工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低保提标、新农合提标、医疗救助等各类配套资金2093万元,让百姓得到实惠。

5、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劳动人事部门摸清底数,搞好测算,把握养老金需求趋势,为即将实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区级配套资金测算和拨付工作。从7月起,我区每月向市财政社保专户缴纳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67.2万元。

6、落实“营改增”,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一个重要措施,将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进而有利于改善民生,给纳税人带来较大实惠,但也会对地方经济、财政收入带来影响。我们时刻关注“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变化情况对我区税收的影响,及时提出可行性建议,向上级详细汇报,提高我区税收质量。

7、严格落实公车改革,确保应改尽改。按照全市公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参与编制完成了《南芬区区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省、市车改政策从严执行,重点抓好“人、车、钱”三个环节,确保在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上改到位、改彻底,做到了应改尽改。截止12月底,组织拍卖公务用车共27辆,成交24辆,拍卖所得款项全部缴入国库。

各位代表,在肯定2016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依旧巨大,增长动力减弱,财税增收乏力;二是收支矛盾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力巨大;三是政府性债务沉重,偿债困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收入,努力化解债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依法加强财税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量入为出,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预算平衡。

(一)财政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地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33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190万元,比上年增长6%;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200万元,增长187%

1、按征收部门划分:

国税部门完成5500万元,增加2260万元,增长69.8%;地税部门完成4230万元,减少800万元,下降15.9%;财政部门完成3460万元,减少710万元,下降17%

2、按收入结构划分:

1)税收收入预计完成9530万元,增长20%,增加1587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4700万元,增加1944万元,增长70.5%;个人所得税完成130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1.5%;企业所得税完成850万元,增加337万元,增长65.7%;房产税完成160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3%;资源税完成2130万元,增加1127万元,增长112.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50万元,减少4万元,下降1%;印花税完成50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23.1%;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60万元,减少82万元,下降24%;耕地占用税完成300万元,减少29万元,下降8.8%;契税500万元,减少70万元,下降12.3%

2)非税收入预计完成3660万元,下降18.6%,减少837万元。具体项目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00万元,下降29.8%,减少466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920万元,下降12.5%,减少275万元;专项收入完成640万元,下降10.7%,减少77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全区预计完成总支出434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228万元;基金支出完成10200万元。

支出的功能分类情况预计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2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50万元;教育支出55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万元;环境保护支出3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0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基金支出1020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计支出358万元,下降10%,减少40万元。其中:出国经费为零,下降100%;公务接待费48万元,下降4%;车辆运行费310万元,下降9.4%;车辆购置费为零。

(三)2017年主要工作

随着铁矿价格不断回升,全国市场形势逐步好转,我区重点纳税企业大部分均已开工生产。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调研了解到,2017年南芬地区主要企业发展趋势向好,支柱行业税收有望实现增长。为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实现我区“两个先导区”的建设目标,新的一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以提升财力为宗旨,狠抓增收节支,努力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税费征管。积极分析收入形势,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对主体税种、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收的征管,确保税收全额入库。继续深化收费体制改革,严格非税收支预算编制,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强化税费监管,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水平;二是加大争取力度。继续把向上争取作为财政增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分类梳理、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从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及“五大产业”项目建设等领域入手,全力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区各类重点项目资金支持;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健全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管理办法,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及差旅费管理制度。

2、以服务发展为主题,培植壮大财源,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一是不断夯实发展基础。积极创造优良投资发展环境,支持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多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二是加快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经济发展承载力。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促进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快速发展;三是培植壮大新兴财源。围绕“两个先导区”的战略定位,不断完善“3+2产业格局,加快培植拉动能力强、符合产业政策的财源。

3、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大保障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一是继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制度实施,提高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种社会保险补贴投入;二是继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优质公平发展。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覆盖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是继续完善财政支农措施。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三项补贴”发放方式,引导农民规模化种植,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以完善管理为驱动,深化财政改革,提高公共财政理财水平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紧跟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动向,细化专项收入、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编制滚动财政中期规划,全力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全面落实省、市债务管理政策,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积极争取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降低融资成本;三是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规范行政事业资产配置,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财政支出绩效。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财政工作,我们清醒的看到,我区财政收入总量依然较小,非税收入比重仍然过高,财源建设亟待加强,支出保障水平较低,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面对困难,我们有信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新的一年里,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城南明珠、幸福南芬”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