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3-00446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改善我市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及污染问题》(第1029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成文日期: | 2022-04-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南议协字〔2022〕第2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改善我市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及污染问题》(第1029号)答复
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现就常平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及污染问题”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南芬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对我区多个餐饮行业聚集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餐饮经营企业现状,并建立台账,实施动态更新。发现有10余家餐饮门店存在污水直接排入居民下水管网、含油污废水长时间排放的现象,极易堵塞居民下水,造成居民下水不通畅返水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区生态环境局开通了信访直通车,第一时间受理餐饮油烟信访,解决围绕群众身边的信访问题。
下一步,我区通过发放传单的形式对辖区内餐饮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公开曝光违法排污行为,提高守法意识。一是经营者要在餐饮服务场所建筑物内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管道。严禁油烟直排、乱排及排入地下管网的行为发生。二是餐饮经营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的要求。三是油烟净化装置要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持正常运行。要求以上餐饮门店周边设置专门排污井,对餐饮油污排放物进行沉淀滤清,降低管网堵塞概率。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将油烟排放口接入人行道、绿地等市政实施的,坚决予以取缔或责令整改。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