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3-00448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大规模利用厂房屋顶建设清洁能源》(第110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成文日期: | 2022-04-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南议协字〔2022〕第4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大规模利用厂房屋顶建设清洁能源》(第1100号)答复
市发改委:
现就史贵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大规模利用厂房屋顶建设清洁能源”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南芬区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布局,把绿色低碳作为鲜明导向,正确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长期的关系,深入实施“生态立区”发展举措,锚定“双碳”目标,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对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光伏在能源供应保障、能耗双控调节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全力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1年以来,南芬区多方沟通联系国内光伏先进企业,研究推进整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经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为我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目前已与企业达成框架合作协议。先期,区政府将向华能公司提供厂房屋顶作为光伏项目建设试点,规划总装机容量4MW,总发电量 12650万千瓦时,平均年发电量506万千瓦时,投资2000万元。试点成功后,将全区推进。同时,双方还将就矿山、尾矿库风光互补等项目开展全面合作。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