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3-00518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真正解决政府及国有企业长期拖欠民营中小微企业货款的建议》(第1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成文日期: | 2023-05-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南议协字〔2023〕第1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真正解决政府及国有企业长期拖欠民营中小微企业货款的建议》(第10号)答复
市工信局:
现就孙胜利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真正解决政府及国有企业长期拖欠民营中小微企业货款的建议”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统筹,迅速行动。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排查,做到应报尽报,避免漏报,严禁瞒报。定期进行情况排查并建立台账。
二、加强调度,全力化解。各部门要对照台账、逐一细化落实责任单位,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须推动双方协商一致,限期达成还款计划。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三、强化监管,巩固成效。各部门要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强化考核与监督机制,防止边清边欠、前清后欠,重点对拖欠台账不实、瞒报漏报、清欠举措不力、清偿协议到期后无法落实等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拖欠问题严重、工作敷衍搪塞的地方和单位,推动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