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19-00177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建立我市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第225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日期: | 2019-10-30 | 成文日期: | 2019-10-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建立我市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第2251号)答复
赵世魏代表、市民政局:
您在第十六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建立我市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经请示区领导并通过办公会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和情况答复如下:
一、南芬区政策落实情况
几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及省、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享受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每名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每年责任保险120元,省市补贴100元,养老机构承担20元,保额为20万元。
2、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享受居民使用价格。
3、区财政每年给予南芬福利中心运行经费18万元和承担冬季取暖费用。
4、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运行补贴,每人每床每月补贴140元。
5、保障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用地。
6、2013年以来为农村幸福院建设争取省民政厅补助资金共计36万元,用于设施修缮及设备用品配备。
7、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省民政厅争取补助资金共计188万元。
8、落实老龄生活补助:80岁-89岁困难老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90岁-99岁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月50元。
9、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10、符合特困、经济困难标准的老人均及时办理特困、低保享受待遇。
二、南芬区民政局下步工作方向
我区养老的主要模式是以老年人自我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村、社区日间照料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仍是短板,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积极争取省市居家养老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城市家庭困难老人解决日间照料、服务需求。
2、借鉴明山区的经验,面向社会引进大型的家政服务公司、实体、社会组织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为我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洁、护理康复、心理咨询、安全援助等多样化有偿服务。
3、多方筹措资金,对社区、村委会养老服务进行补贴,确保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正常运行及增加服务项目。
4、组织热爱养老服务事业人员参加培训,做好人才储备。我区已进入老龄化,需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逐渐增多。截至目前,经过简单培训人员在150人左右,远远不够。还需在数量上、专业上增加,民政局、街道、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培训、人才储备工作。
5、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力度。我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不足,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应有关注,需要政府打造便捷老年人养老信息平台进行宣传。主要做法为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标语、宣传画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区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的措施、相关的政策、取得的成绩,以此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让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来;让有需求的老年人摒弃传统思想观念到机构养老、到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进行娱乐活动;弘扬爱老敬老传统美德,鼓励家庭养老;利用法律维护老年合法权益等宣传工作。
南芬区民政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