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4-00288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在农村施建太阳能路灯的提案》(第3203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在农村施建太阳能路灯的提案》(第3203号)答复
李治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施建太阳能路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南芬发展和农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区对您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百姓生活环境幸福感,将“推进美丽家园路灯工程”建设纳入2024年十项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农村道路照明问题。
推进美丽家园路灯工程对南芬区三台村及财神庙村进行太阳能路灯设置,新建太阳能路灯217盏,其中三台子1、2、3组新建8米高太阳能路灯83盏;三台子4组新建8米高太阳能路灯67盏,财神庙村新建8米高太阳能路灯67盏。工程设计采用50W路灯,间距30米布置。工程受益人口2400人,通过对街巷路亮化,保证居民的出行安全。
在新建太阳能路灯的同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要求路灯安装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施工,全程监管,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场时会同监理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场后,在监理见证下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检测。保证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同时路灯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负责。项目完工后,移交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管理维护,并组织学习路灯日常维护管理方法,普及太阳能路灯维护知识。
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