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19-00181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整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流动商贩问题的提案》(第2105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日期: | 2019-10-30 | 成文日期: | 2019-10-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整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流动商贩问题的提案》(第2105号)答复
张昕委员、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您在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整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流动商贩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经请示区领导并通过办公会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和情况答复如下:
1、对于校园周边开展“节点专项检查”,在寒暑假开学前,以及五一、十一等假期后等关键时间点,对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无死角拉网式检查,在风险高发的时点,控制住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风险。
2、对于校园周边开展“时点专项抽查”,在中午上课,下午放学等学生大量购买食品的时间点,开展突击专项抽查和蹲守检查,对浑水摸鱼的流通商贩和小餐饮、小摊点等给予彻底的打击和清理。
3、通过食安委的大力推动,落实好学校的主体责任,把食品安全责任同学校的教育考核一并作为学校的一票否决项,提高校长和老师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再通过执法人员进校园等活动,为学校和老师进行培训,提高学校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共同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4、通过微信群、家委会、家长会等各种途径,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长期持续的食品安全知识宣贯,让食品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增加消费者的监督意识和假冒伪劣辨别能力。
5、鼓励食品安全消费投诉举报,并通过食安委申请专项奖励资金,对于有意愿的维护合法权益的举报人,给予适当的现金奖励,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让非法食品无所遁形。
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