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19-00183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行老旧小区高层楼房加装电梯的提案》(第2107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日期: | 2019-10-30 | 成文日期: | 2019-10-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行老旧小区高层楼房加装电梯的提案》(第2107号)答复
浦嫚丽委员、市住建局:
您在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行老旧小区高层楼房加装电梯的提案》已收悉。
南芬区政府对您提出的推行老旧小区高层加装电梯高度重视,经请示区领导专门召开办公会议,由区住建局以及各相关办事处研究此事,现将有关问题和情况答复如下:
会议决定,由区住建局牵头,区物业办和各相关办事处派专人负责,首先到社区进行老旧小区高层楼房进行排查和走访,将全区数据统计汇总后报区住建局。依据实际情况向市住建局进行申请给予经济补贴。
作为惠民工程,南芬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文件指示精神进行落实,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把百姓的事放在首位,如改造完毕后,区政府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因地制宜的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该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得到有利保障。
南芬区住建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