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3-00843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召开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拟定价收费项目 听证会第1号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召开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拟定价收费项目 听证会第1号公告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辽宁省定价目录》的规定,经本溪市南芬区政府同意,拟在2023年12月25日召开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拟定价收费项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人,由南芬区发改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的名额15人,其中:
1、消费者6人。
2、经营者1人。
3、南芬区人大1人、政协1人。
4、政府相关部门4人
5、有关专家2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南芬区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专家由区发改局聘请产生。
2、经营者参加人员由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单位推荐。
3、消费者代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采取自愿报名。
四、报名条件
1、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职务、联系方式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5、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请于2023年12月01日16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报名,报名结束后,在纪检监察部门 的监督下,按报名顺序选取,额满为止。
报名地址: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122室
联 系 人:王丽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