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4-00006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08 成文日期: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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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8 10:16:22 【字体: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等相关要求,受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由辽宁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定价。

2.事项内容: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3月批复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居民用气临时销售价格为4.5元/立方米,现临时销售价格批复期已满,因此,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向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给予正式定价。

为完善管道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燃气价格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管道天然气居民配气成本进行了监审,核定2021年至2022年平均居民配气成本为4.65元/立方米(不含税)。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12月6日在南芬区政府会议室召开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拟定价收费项目听证会,对南芬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依法公开听证,听证会参加人员一致同意定价方案为4.5元/立方米.

目前,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第7号令)要求,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程序,待上述程序履行完成后,再报请区政府审核批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公众对本溪南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定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对本事项是否了解;对定价决策过程是否有异议;对本事项的态度;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公示期限及联系电话

参与方式:可通过关注公众号、填写调查问卷、参加座谈会、拨打电话、发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或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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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建业花园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4---43150358

邮编:117000          传真电话:024---43150359

电子邮箱:zj834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