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4-00012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三道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成文日期: 2024-0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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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9 14:33:5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130-20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2018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三道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三道河发源于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南沟村台沟岭,由东南向西流经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于平山区河东村汇入细河。三道河流域面积238平方公里;干流河长35.5公里,其中南芬区境内河长33.5公里,平山区境内河长2公里;干流河道平均比降9.01‰;主要支流自上游向下游依次为大冰沟河、甬子峪河、财神庙河、杨木沟河、后塔河、黄柏峪河、石湖河和戴家堡子河,其中戴家堡子河位于平山区境内,其余支流均位于南芬区境内。三道河流域综合规划主要规划内容为:对三道河流域内的防洪、水资源开发、节约用水、城乡供水、灌溉、水力发电、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河道与河口整治、水文监测及水利信息化及重大水工程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规划。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本溪市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43839390

电子邮箱:nfqxhs@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本溪山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樱花街51-14栋1层6号

电子邮箱: 27335150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

(1) 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qgPK178rxyPgGB2XzIU7g?pwd=qe8n

提取码:qe8n

(2) 纸质报告: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或下载附件,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 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直接拨打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