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4-00230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认定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认定公示
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就业机构初审,现将南芬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译晨(身份证号码为210505********0044),南芬区细河社区居民,2022年6月毕业于江苏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拟认定该人员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毕业生)。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南芬区人社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4-4383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