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4-00615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保洁员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1-27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保洁员
因工作需要,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岗位保洁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益性岗位一名,主要从事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南芬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保洁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即可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
4.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5.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6.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7.烈属。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的程序进行。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本溪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通过面试、政审、体检择优聘用后合同一年一签,期限3-5年。
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按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报名地点: 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104室
1.报名时间: 上午8:30 -11:00,下午 13:00-1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2.报名电话:4213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