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0-00128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隆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09 成文日期: 2020-04-0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隆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9 14:40:19 【字体:


 

本溪隆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溪市建设领城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本政发〔201730号)规定,在南芬区区永安河(一期)护岸工程项目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予以返还,如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请劳动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芬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投诉电话:43839098

 

 

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南芬大队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