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0-00220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得粮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90万只白羽肉鸡标准化养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拟批复意见)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 成文日期: | 2020-07-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得粮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90万只白羽肉鸡标准化养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拟批复意见)
本溪得粮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得粮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90万只白羽肉鸡标准化养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溪得粮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90万只白羽肉鸡标准化养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的“报告书”,内容较全面,保护目标明确,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措施可行,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本溪得粮家禽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柏峪村,投资2315.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8栋、鸡粪病死鸡处理区、办公用房、消毒室及仓库(包括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出栏190万只白羽肉鸡,有机肥12700t/a。
三、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
施工所用料场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施工材料采用帆布密闭覆盖,对开挖土方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采用覆盖网进行覆盖,装运过程采用封闭式运输,防止扬尘产生;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和消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作业面积,避免夜间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严禁随意丢弃、堆放。
2、运营期:
项目采用干清粪养殖技术,厂区及时清粪,添加微生物制剂或选用优质饲料、鸡粪发酵剂、除臭剂、控制湿度、加强厂区绿化、采用封闭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有机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罐采用活性炭吸附等措施防止恶臭污染;厂内共设置9个锅炉间,每个锅炉间设置1台1t/h生物质锅炉,每台锅炉配套一台布袋除尘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为1个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鸡舍冲洗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液体肥料定期回用于农田;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鸡粪制作有机肥;病死鸡送无害化处理罐处理;灰渣、收尘灰、污水站栅渣及污泥、无害化处理罐残渣收集后制作有机肥;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医疗垃圾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锅炉间进行一般防渗,鸡舍、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罐区、有机肥生产车间、污水输送管道沟槽、药品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并设置1个地下水观测井,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自主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南芬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南芬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