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0-00243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延期)拟通过企业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 成文日期: | 2020-08-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延期)拟通过企业公示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辽宁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安监管四〔2011〕115号)要求,通过企业申请、评审组织单位组评、评审单位评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审核例会,本溪鑫众达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本溪市南芬区黄柏峪铸造厂基本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8月5日之前将意见反馈到本溪市南芬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24-43839385。
备注:
1.本溪鑫众达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机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有效期至2023年7月。
2.本溪市南芬区黄柏峪铸造厂,机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延期,有效期至2023年7月。
本溪市南芬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