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4-00164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细化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底数不清、责任不明”、监管部门“人少质弱、履责不力”、企业“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等问题,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1.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党委常委会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汇报,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党委组织部门、党委宣传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督促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浓厚氛围。要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主体班次课程,对街道、村(社区)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同志、国有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安全轮训,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2.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中针对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作出安排;要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监管力量配置,保障监管执法、教育培训、重大隐患整改等经费投入。要统筹建立覆盖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监管数据库,建立本地区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台账),定期研究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3.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等原则和上级有关文件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建立落实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明责确责工作机制,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安全生产责任,或按照场景化原则,对一些特殊场景明确监管职责;定期对存在监管职责争议的行业领域、特殊场景以及玻璃栈道、密室逃脱、农家乐、民宿、休闲渔业等新业态进行研究,及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4.各单位要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执法依据。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出台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完善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规定。
5.党委政府要健全完善责任落实评估工作机制,通过健全完善考核、巡查、督查等手段,对街道、监管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评估;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开展责任落实评估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的街道、单位、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提示、通报、约谈、公开曝光、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发生事故或形成重大事故隐患且长期得不到整改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倒查追责机制严肃追责问责。
6.要加强社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教活动。推动建立村(社区)安全宣传机制,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零事故”社区建设等,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推动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增设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7.各单位要建立本级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应急救援预案、队伍、救援装备、专家、物资等应急救援资源,健全完善资源调拨、运送等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调度。要结合我区产业结构、自然灾害风险等实际,有针对性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非煤矿山、危化品等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救援队伍建设,健全与驻军、武警、社会救援力量等协作机制;应急物资储备与更新要满足本地区防灾减灾救灾需要。
8.党委政府要按照街道有应急管理机构、有应急工作机制、有应急管理制度、有应急救援队伍、有应急预案体系、有应急物资储备、有应急指挥平台;村(社区)有综合应急队伍、有应急避难场所、有应急保障物资、有叫应叫醒机制、有应急处置方案的基本目标,建立完善高效灵敏的基层应急力量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
(二)进一步发挥各级监管部门的作用
9.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分解细化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牵头建立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与本行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发现的职责不清、监管盲区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报告协调解决。
10.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摸清本行业领域监管企业底数,建立并定期更新监管企业数据库(台账),按照分级属地原则,逐个企业明确监管层级和责任人;健全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研判会商评估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风险研判会商,提出有针对性防控措施;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有机结合,编制标准规范和工作指南,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分级评估,建立并定期更新本行业领域风险数据库、隐患数据库;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体系、法规标准体系,履行行业安全责任的检查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计划(方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跟踪督促整改问题和隐患,直至销号。
11.基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落实“局队合一”等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充实专业监管执法力量,确保与监管执法任务相匹配,专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要求;要采取岗位比武练兵等多种手段,加强现有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监管执法能力特别是独立开展监管执法的能力。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实战能力。对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实行“凡进必考必训”,执法人员年度轮训不得少于1次。
1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明确各级监管执法权限,原则上一家企业只对应一个执法主体;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按照风险等级、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等划分为不同类别,对企业自主管理意识强、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给予税收、安责险、费用提取使用、招标等方面的政策激励,监督检查“无事不扰”、帮扶指导“优先考虑”;对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公开曝光违法事实和处罚决定、纳入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倒逼企业自觉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3.基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信息直达企业机制,畅通信息渠道,确保文件不在机关“打转转”,确保风险提示、执法要求、典型案例等第一时间直达企业。要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线上监管模式,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全流程线上执法和执法数据全面汇聚,提高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14.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伤保险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对风险防控、事故预防方面的作用,鼓励相关机构积极参与企业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工作,强化源头防范、减少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事前积极防范降低事后赔付。要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到位。应急、人社、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扎实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无缝衔接、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相关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5.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力量预置等环节,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的储备、调用、管理等工作流程,形成力量编组和梯次配备,制定调用工作单(模板),落实应急联系人和调度流程,强化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与协作,形成救援工作合力,做到预案要管用、预警要及时、预置要精准。
16.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对机制,提前做好最坏情景和峰值压力情景的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实战能力。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抢险救援和灾后救助机制,根据灾情及时下拨救灾款物,增强防抗救一体化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模板式应对机制,确保各类预案实用高效。组织对各类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业人员和专家队伍的选拔培养,加强专业人才管理,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为现场应急指挥提供科学、精准的决策参考。
(三)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工作任务,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履职情况,主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考核和监督。
18.企业要全面梳理法律法规等明确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应遵守的标准规范等,全面辨识并科学评估企业安全风险,编制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健全并落实覆盖所有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事定责、以险定责、以岗定责,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根据实际需要,加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隐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坚持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19.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自身安全风险情况,加强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和配备,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高危行业企业新招收的员工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新招一线岗位员工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
20.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宣传培训。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足额保障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经费,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年度宣传培训计划并签字存档备查。及时收集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依法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如实记录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建档备查,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半年内取得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严格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大力推广“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法,确保按规程作业。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要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派遣工、外包施工队伍人员和实习人员应按照本单位从业标准进行安全培训。
21.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工作要求,自觉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不断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全员岗位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对标对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自评,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建立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激励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评审定级,检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2.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向本企业从业人员公布;预案要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以及危险物品稀释、掩埋、收集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是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治本之策。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真正把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基础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摆在重要位置,真正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管长远的对策措施,通过健全完善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进一步细化落实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资金、人员等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三)持续跟踪问效。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的督查检查,纳入考核,从严从实开展明察暗访,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安委办将定期进行调度、指导、督促、通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督导检查等,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