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5-00357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文本解读::关于《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南芬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文本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文本解读::关于《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南芬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一、申报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填补我区非遗保护名录体系空白,传承弘扬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区文旅局于年初启动首批区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旨在通过系统性挖掘整理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推动非遗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申报市级、省级非遗项目奠定基础。
二、申报过程
1.项目征集:区文旅局于2月末向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过广泛征集,共收到12个非遗项目。经过初步审核和现场考察,对申报项目进行了《项目申报书》的填报培训,并指导申报者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完善和修改。
2.项目评审:3月中旬,区文旅局组织召开首批区级非遗项目评审会,特邀本溪市文旅局、市文化馆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12个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陈述、审阅申报材料、实地走访考察、集体讨论评议等环节,严格遵循非遗评审标准,形成书面评审意见。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11个项目入选首批区级非遗推荐名单,其中南芬草编、南芬云石雕刻、南芬糖画制作技艺等6项,葫芦烫画、石头画、叶雕等传统美术6项。专家组认为,入选项目兼具历史传承性、文化代表性和当代价值,如草编技艺、石头画等项目既可丰富群众文化体验,又能通过活态传承转化为文旅产品,助力乡村振兴。条件成熟的项目可参加今年市级非遗项目的申报。
3.意见征集:4月通过区政府官网公示名单,明确了异议反馈渠道及要求,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反馈。
4.公布实施:首批区级非遗项目名单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区政府文件审批公布。下一步,将构建非遗保护长效机制。
解读单位:南芬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解读人:王政达 联系电话:43839508
政策文件: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芬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