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3-00607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6-20 成文日期: 2023-06-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南政发〔2023〕11号
关键词: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09:26:09 【字体: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区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有关驻区单位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文件精神,对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度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芬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36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芬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共1件) 

    

序号

文件名

文字号

责任单位

清理

结果

备注 

1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南芬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

 

(本南政办发〔2021〕15号)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废止

与国家政策规定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