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3-00740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南芬区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8-18 成文日期: 2023-08-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南政发〔2023〕12号
关键词: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南芬区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13:50:13 【字体:


经济开发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南芬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南芬分局

经区政府研究决,现将《2022年南芬区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

督察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3816

2022年南芬区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

督察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沈〔20231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工作,有效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格落实矿产资源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管理、矿业权市场秩序,守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底线,对照《辽宁省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方案》以及《本溪市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方案》反馈我区整改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行党政同责,强化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端好粮食和能源两个饭碗,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消存量、控新增,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提升土地和矿产利用管理水平不断推动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整改、闭环管理。将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全部纳入本方案,逐项、逐条明确责任主体、督导验收单位、目标、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挂牌督办,坚持月调度、月督办、月督导,严格定期考核、验收销号工作制度,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南芬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组织具体落实督察整改任务。采取出台政策、强化监管、消除违法状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稳妥审慎的原则,精准、科学、分类推进整改工作。

(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督察整改与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黑土地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等重点工作紧密衔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加快推动解决深层次、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

(四)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进度、细化措施,可量化、可考核、可检查、可评估,即知即改边督边改、真改实改,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整改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和指导督导。

三、整改目标

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各类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特别是2022年以来新发生的问题,立行立改;确因政策因素或客观条件发生改变等需延期的,明确整改期限和进度安排。确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见人见事、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对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造景、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大棚房问题、非法设立采矿权、违反招拍挂等竞争性规定出让矿业权等突出倾向性问题,组织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全面推进整改。整改过程中统筹耕地保护、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关系,避免整改简单化 一刀切。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和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努力实现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对纳入重点督办典型问题清单的1个项目,从严查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到位;对在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主要措施

(一)压实整改责任。一方面,对于普遍性问题、南芬经济开发区、各办事处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部门违规决策审批及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从南芬经济开发区、各办事处层面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和症结;另一方面,南芬经济开发区、各办事处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攻坚突破保证整改进度不落后、整改质量过得硬。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负责协调抓总,深入南芬经济开发区、各办事处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实行月调度、月报告,预警制度,对已整改到位的组织验收、销号,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对重点典型问题进行全面指导、督办,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实的,公开通报。督导验收结合各县(区)整改情况,扎实组织做好指导、审查、督促、验收工作,做到整改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

(二)形成整改合力。强化大局意识,坚决克服本位主义严格执行整改要求,主动推动整改落实。特别是针对违法问题查处,要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完善处置流程,畅通处置渠道,提升处置效率。

(三)夯实整改效果。对照整改问题清单,严格落实各项措施。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案一策,倒排时间,动真碰硬,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切实将各项整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坚持举一反三,研究建立自然资源管理长效机制,谨防旧账未清、新账又起。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完善工作组织架构和推进机制,形成督察整改合力。压实属地政府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南芬经济开发区、各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按整改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分类整改,精准精细施策。按照督察意见书对整改工作的要求,南芬经济开发区、各办事处认真梳理本辖区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要求在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南芬经济开发区、各办事处将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力度,针对发现问题,逐项跟踪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督导验收单位对照督察整改措施,全程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到地。把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作为硬指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南芬经济开发区、各办事处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清单,进一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中表现出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一刀切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南芬经济开发区、各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以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矿产资源保护、耕地保护、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土地利用管理、执法监察等工作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土地征收供应储备,矿产资源设立出让等方面监管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执法执纪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管理规范操作,有序运转,从体制机制上消除违法违规问题滋生的土壤。

(五)营造依法治土管矿的浓厚氛围。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3·19矿产保护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营造人人有责、共同保护的浓厚氛围。

附件:1.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2.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1

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休闲旅游违法占地问题

项目名称: 本溪赫奕旅游公司违法占地

责任单位:思山岭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主任

督导和验收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消除违法状态、恢复种植条件

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

整改措施:

1.街道办事处督促当事人整改,对不符合规划违法占用耕地的,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2.市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加强督导,建立一案一档,对拆除类项目组织现场复核,核准无误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准予销号;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移交有权机关依纪依法问责。

附件2

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违法占地问题(2个)

项目1:休闲旅游违法占地

项目名称:本溪赫奕旅游公司违法占地铺设景观路

责任单位:思山岭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主任

督导和验收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 消除违法状态、恢复种植条件

完成时限: 2024年3月31日

整改措施:

1.街道办事处督促当事人整改,对不符合规划违法占用耕地的,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2.市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加强督导,建立一案一档,对拆除类项目组织现场复核,核准无误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准予销号;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移交有权机关依纪依法问责。

项目2:其他违法占地

项目名称: 本溪昊天矿业公司违法占地堆放尾矿粉

承接单位下马塘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主任

督导和验收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 依法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恢复种植条件

完成时限: 2024年3月31日

整改措施:

1.下马塘街道办事处督促当事人对不符合规划违法占用耕地的,坚决清理,恢复土地种植条件,当事人未整改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并由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该违法地块进行恢复。

2.市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加强督导,对该违法地块组织现场复核,核准无误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准予销号;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移交有权机关依纪依法问责。

二、落实国家耕地进出平衡政策较慢,未按时完成耕地流出问题整改问题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要求各省份2021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完成时限至2022年7月底,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应在今年年底完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三部门2022年9月23日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省级层面明确《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试行),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截至2022年11月底,我市及各县(区)尚未印发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未建立管理台账。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主动性不足,仍在等待观望部层面部署推动,2021年度和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未按期完成。

责任单位: 南芬区政府

责任人副区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

督导和验收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 按时编制完成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

完成时限: 2024年3月31日

整改措施:

1.自然资源部门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对年度内一般耕地向其他农用流入、流出情况进行梳理。

2.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辽自然资发2022118号)及《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梳理情况,督促县(市、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建立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台账,全面落实本地区年度内耕地进出平衡。

3.市自然资源局对南芬区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对历年督查发现未完成整改问题

项目名称:南芬区住建局新建公路高铁站附属设施,公路(27)

问题来源:2018年辽宁例行督查4764个问题之一,序号4450

责任单位:南芬区住建

责任人:局长

督导和验收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 依法严肃处理,补办用地手续

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

1.区住建局对照问题清单,对符合规划确需保留的,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不需保留的或不能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及时拆除复耕。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2.由区住建局牵头补办该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对该项目补办用地手续进行审查,核准无误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局予以销号。

政策解读:2022年南芬区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查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