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5-00789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6-10 成文日期: 2025-06-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南政办〔2025〕6号
关键词: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0 15:25:31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本政办〔2025〕7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通过抽样调查,准确把握我区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居住条件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客观的反映我区2020年以来人口发展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调查对象、内容、时间及经费保障

调查对象为国家统一抽取的我区行政区域内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区共抽取约253住户、556人。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三、组织实施

区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南芬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依职责、紧密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强化领导职能,按需配置人力并保障薪酬。南芬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四、工作要求

(一)恪守法律法规,保障数据质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预的行为。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强化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以及村民委员会的基层力量,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认真配合人口普查工作,扩大普查工作的覆盖面与知晓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抽样调查工作。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