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fqrmzf-2026-00227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芬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 成文日期: | 2025-09-0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南政办发〔2025〕6号 | |
| 关键词: |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芬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委党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南芬分局:
为推进南芬区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29号)、《本溪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南芬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
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南芬区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29号)、《本溪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聚焦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普惠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补齐学前教育短板,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保育质量,切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和持续健康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项指标于2026年达到辽宁省督导评估要求和国家认定标准,当年通过省级评估,并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三、评估内容
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督导评估内容执行,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共17项一级指标、36项二级指标的评估内容。南芬区申报创优“学前双普”工作,二级指标36项评估内容中,须达到3项基本合格、33项合格。
(一)提高普及普惠水平
建立覆盖广、有质量、资源充足、公益普惠、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不断扩大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省、市示范园达到60%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100%。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免费政策,继续提升公办幼儿园入园率,公办园入园率达到60%以上,努力提升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水平。
(二)强化政府保障水平
落实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及时足额拨付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扩大普惠经费、免保育教育费、学前贫困资助经费。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完善幼儿园教师保障机制,合理配置幼儿园教师编制,积极调整师生比。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建立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业务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三)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严格落实幼儿园收费标准,杜绝违规收费,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幼儿园办园条件和环境创设,规范办园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落实科学保教理念,杜绝“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步推进,定期部署,科学确定发展目标与任务举措,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稳步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程序,注重创建实效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督导评估方案,准确把握指标内容与程序要求,紧扣主要指标制定实施方案,查漏补缺、稳步推进。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统一的督导评估指标、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执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要加强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简化工作流程,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虚假普及,切实提高督导评估的权威性和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广泛宣传在创建工作中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学前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积极参与“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 南芬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南芬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任务分工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南芬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学兵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李 洪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委党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南芬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局局长陈宪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事务。
附件2
南芬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专班
成员名单及任务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特成立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专班。该专班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具体成员名单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宪辉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孙成斌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万刚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各幼儿园园长。
负 责:统筹全面工作,推进区级档案材料建设,开展信息宣传工作,督导幼儿园的软硬件建设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督导组
组 长:付金花
成 员:徐 野、孟丽华、李 丽、邢文峰、刘 丽
负 责:督导各幼儿园软、硬件建设,跟踪督促幼儿园问题整改。
三、指标组
组 长:徐 野
成 员:马 奔、李中明、王琴荣、付金花、石桂芬、刘志涛、李 丽
负 责:区级档案材料建设,同时指导幼儿园完成指标档案材料建设工作。
四、信息宣传组
组 长:朱文华
成 员:徐庆佳、黄 犇、梁 爽、赵 坤、田金石
负 责:区级汇报材料、文件汇编、信息宣传、工作简报等撰写,同时指导幼儿园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五、档案管理组
组 长:李艳云
成 员:田美春、李清溪、杨晓希、刘 文、侯诗雨、张 露、乔 攀
负 责:区级档案材料管理,同时指导幼儿园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马 奔
成 员:李 军、闫 野
负 责:承担物资、资金保障,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高效的后勤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