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6-00310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芬区 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4-30 成文日期: 2026-04-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南政办发〔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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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芬区 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20:15:25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芬区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南芬区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一、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近年来极端天气逐年增多,降雨分布不均,有可能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南芬地区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1. 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下马塘街道办事处下马塘村、施家村、沈家村、永安村二道沟、柏峪村冯家东沟;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南沟村。

2. 滑坡灾害。主要分布在山区公路两侧及各居民点。

3. 崩塌灾害。主要分布在公路两侧、旅游区的高陡边坡和悬崖及各居民点。

三、地质灾害的预报及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点,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分为四个等级,等级由弱到强依次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风险较高、高和很高。其中三级、二级和一级分别对应自然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要对以下地质灾害和地区做好预防工作:

1. 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下马塘街道办事处下马塘村、施家村、沈家村、永安村二道沟、柏峪村冯家东沟;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南沟村。

2. 滑坡灾害。主要预防山区公路两侧及各居民点。

3. 崩塌灾害。主要预防公路两侧、旅游区的高陡边坡和悬崖及各居民点。

此外,各矿山企业要根据矿山实际情况,派专人进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避免发生矿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单位、有关部门,要把汛期地质灾害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各种手段使测、报、防、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全过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抓好预防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经费、人员、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有效地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

2. 依靠群众、及时反应。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监测能力;办事处、村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动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

3.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紧密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适应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需要。

五、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自然资源南芬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南芬区武装部、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和广电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公安南芬分局、自然资源南芬分局、南芬供电公司、中国联通南芬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南芬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南芬分局局长担任。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好抢险、救助相关配合工作;组织群众参与险情监测,及时掌握险情动态并上报;遇到险情及时上报上级政府,配合开展应急抢险,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推广,落实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组织监测人员培训及工作监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区直相关部门及驻区单位职责:

1.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牵头组织区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抢险救助、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生活安排等工作。

2. 公安南芬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

3. 区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受灾区域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

4. 自然资源南芬分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日常防范和管理工作,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调查核实险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提供地质灾害技术支撑,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隐患点排查、监测人员培训等工作。

5.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完善主城区雨污排水设施、指导防御内涝、加强桥洞涵道日常巡查,负责建筑工地防御预警发布、督促检查物业小区防涝,对防汛物资和设备进行管理、维护,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重点保障道路、水、电、气等防灾基础设施,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相关设施巡查及灾后恢复配合工作。

6.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做好种植业和养殖业监测及防御工作,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内农业领域防灾及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7.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安排重点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组织和协调相关企业参加救灾,会同做好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收储、轮换等工作,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和发布避灾避险警报;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救灾物资发放、避灾避险等配合工作。

8.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应急通信畅通。

9. 南芬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灾区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

六、汛前和汛期工作安排

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在汛期前,对本地区和本部门承担责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编制并落实好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汛期要有专人日夜值班,落实责任,值班到位。如遇险情及时处理,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有关规定逐级速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各司其职,要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好各项制度,切实做好防灾工作。

1. 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职责交叉、基层负担过重。

2.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群众宣传,自然资源南芬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提供宣传资料、指导宣传工作,避免重复宣传增加基层负担。

3. 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抓紧落实到位。自然资源南芬分局牵头组织隐患点排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开展辖区内隐患点巡查巡护、信息上报,不承担专业排查检测职责。

4. 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值班值宿制度、快报速报制度,任何人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因空岗迟报、漏报灾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落实辖区内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巡查巡护,各相关部门落实行业内值班值守和专业巡查监测。

5. 组织行政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所在村委会(村民组),认真填写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认真落实各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正确选择撤离路线和临时安全避险地点,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自然资源南芬分局负责明白卡、防御预案表的印发、指导填写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村委会(村民组)落实填写、发放及预案落实工作,不承担表格编制、印发职责。

6. 根据每日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与有可能引发重大地质灾害的办事处、村具体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通报信息,认真做好记录,提醒各办事处、村收看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自然资源南芬分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预报信息转发、通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将信息传达至辖区内村、监测人及群众。

7.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各部门做好行业内指导、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组织、配合、落实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提升工作效能。


政策解读: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芬区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