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1-00307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芬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南政办发〔2021〕10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芬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南芬区社区矫正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政策;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李贵华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南芬分局局长
副主任: 孟庆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姜 莉 区司法局局长
成 员: 白淑艳 区人大法制委主任
孙文彤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新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士忠 公安南芬分局副局长
孙成斌 区教育局副局长
崔 兵 区民政局副局长
苗翠平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 巍 区财政局副局长
詹庆年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丽莉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曲天娇 区总工会副主席
刘雅菲 共青团本溪市南芬区委员会副书记
陈 宏 本溪市南芬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姜莉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 |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