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1-00580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南芬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8-27 成文日期: 2021-08-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南政办发〔2021〕16 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南芬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13:41:19 【字体:

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林业局、区综合执法大队、国土南芬分局、公安南芬分局、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南芬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3部门《关于建立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 35号),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退役军人部﹝2021﹞ 37 号)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此次专项行动的要求,区政府定于2021年7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按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对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对“庆祝建党百年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政治引领,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全面提升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改善瞻仰环境,发挥正向社会效益。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自2021年7月至2021 年12月5日,分为部署动员、 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总结反馈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7月20日至7月31日)。适时组织专项培训,把公益诉讼法律、英烈保护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法规,以及本地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难点重点作为培训内容。

(二)排查整改(8月1日至8月20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检察院及相关单位要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对区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自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 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校核完成情况。

2.“庆祝建党百年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

3. 核实自查问题清单,跟踪整改推进情况,评估专项行动推进效果。将已有可整改的问题立即监督整改,将疑难问题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主体,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研究解决。

(三)迎检工作(8月20日至9月30日)。市专项行动组检查后,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再次整改,对于重点问题,要实施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同时,做好迎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项行动检查组检查准备。

(四)总结反馈(12月5日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民检察院。

三、责任分工

(一)认真排查梳理,完善校核信息。按照此次专项行动“信息校核全覆盖”工作新要求,要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重新梳理,全面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的纪念意义、安葬情况、规模范围、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并进一步完善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库。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统筹科学规划,及时维护修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和第八条,我区可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防教育基地、著名英烈(苗可秀为全国第二批著名抗日英烈并入选中华英名录)等详细信息情况,从全局考虑,统筹科学规划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对老旧和缺失部分,全面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缮。对建党100周年前修缮烈士纪念设施的支出资金进行审查。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加快办理权属,确定保护范围。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九条、《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尽快办理烈士纪念设施土地使用权文件,并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其牵头依据土地使用权文件中确定的占地面积来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树立保护标识。

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林业局、国土南芬分局、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南芬街道办事处

(四)明确相关责任,依法履职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责任,依法履行职责,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林业局、区综合执法大队、国土南芬分局、公安南芬分局、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南芬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管理保护专项活动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把专项活动作为一次深化党史教育、深化红色教育、提高政治能力的重要载体。

二是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区检察院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的骨干抓好专项行动,联合检查。在专项行动中,全面排查线索的同时,重点聚焦违法严重、影响面广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制度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向公众宣传保护英烈的立法目的、保护手段和违法惩治等内容,让公众知晓烈士纪念设施纪念缅怀英烈、传承弘扬英烈精神的基本功能,促进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四是督促整改,严抓落实。要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区检察院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诉前圆桌会议、听证会等方式,推动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认领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故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区要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行动成果。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政策解读:南芬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