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1-00588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 本溪市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1-23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南政办发﹝2021﹞1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 本溪市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南芬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市政府向重点产业园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经九届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赋予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事项18项,现通知如下:
一、区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按照“谁赋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工作衔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处理赋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管理职责,及时制定权责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切实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切实营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
附件:赋予本溪市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附件:
赋予本溪市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 审批权限名称 | 涉及部门 |
1 | 取水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3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
4 |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 | |
5 | 占河审批 | |
6 | 水资源费的征收 | |
7 | 水土流失危害确认 | |
8 | 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备案及核查 | |
9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
10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11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
12 | 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区工信局 |
13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区住建局 |
1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区发改局 |
15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
16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 | |
17 |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 | |
18 |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及终止审批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 月20日印发 |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