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1-00588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芬区 开展整治违规建设经营墓地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南政办发〔2021〕6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芬区 开展整治违规建设经营墓地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现将《南芬区开展整治违规建设经营墓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南芬区开展整治违规建设
经营墓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整治违规建设墓地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全市整治违规建设经营墓地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区违规建设经营墓地排查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扎实开展违规建设经营墓地和硬化大墓排查
排查工作从4月12日开始,到4月22日结束。
(一)排查范围。本次排查包括现已存在的公墓、骨灰堂、公益性墓地等安葬(放)设施以及公墓以外违规建设硬化大墓等问题。不包括回民公墓、寺庙内骨灰存放设施、烈士陵园。重点排查以下情况:
1.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兴建墓地情况;
2.是否存在经营性公墓未经审批擅自扩大用地面积建墓销售情况;
3.是否存在经营性公墓违规建设和销售超标准墓位情况;
4.是否存在经营性公墓不凭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销售墓位情况;
5.是否存在公益性公墓超范围销售情况;
6.是否存在公益性公墓不按政府定价销售情况;
7.是否存在公墓以外违规建设硬化大墓(单人墓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超过6平方米)情况;
8.其他涉及墓地的违法违规情况。
(二)排查方式。各地要在前期省、市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排查已掌握数据的基础上,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村(屯)为网格,采取严格自查、交互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上述问题再次进行摸排。按照墓地类型、排查标准,进一步排查违规建设墓葬地底数,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部门联合排查,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排查结果的准确程度。
(三)完善清单台账。各地要认真梳理排查信息,对照原有数据逐一核查比对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为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本辖区排查整治情况,填写《违规建设经营墓地排查整治问题清单台账》(附件3),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区民政局,首报时间为4月20日。
二、强力推进违规建设经营墓地和硬化大墓整治
整治和排查工作同步开展,到2021年10月底前结束。
各街道办事处、涉关部门要对照排查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一)对违规建设经营墓地要实施封闭管理,不得继续建设和对外销售,采取“一迁、二改、三绿化”方式整改;
(二)对2018年专项整治后的违法违规新建墓位,一律平毁拆除复绿;
(三)对违建大墓(含翻修硬化墓)采取拆除硬化物、缩小面积等方式整改;
(四)对必须迁移的,可迁移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一时无法迁移的,必须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恢复植被;
(五)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违建墓地,要纳入重点监控,直到整治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加强跟踪巡查,严防反弹。
各街道办事处务于10月20日前,将此次整改工作情况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进行抽查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统筹推进本地区整治工作。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区民政局等9部门印发的《开展全区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本南民发〔2020〕26号文件)要求,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整合工作力量,落实责任,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不能搞“一刀切”,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前预判化解可能发生的风险点,防止因工作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加强殡葬有效管理,推进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散埋乱葬现象回潮蔓延。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宣传惠民殡葬政策、生态安葬理念,鼓励群众自觉将散埋乱葬坟墓,向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迁移,引导群众主动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地区,及时进行约谈。对失职失责、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南芬区开展整治违规建设经营墓地专项行动工作
专班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违规建设经营墓地排查整治清单台账》
附件1
南芬区整治违规建设经营墓地专项行动
工作专班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和省、市整治违规建设经营墓地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完成我区违规建设经营墓地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二、工作机构
组 长:王立男 副区长
副 组 长:王云昌 区民政局局长
刘德斌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南芬分局、国土南芬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刘德斌同志兼任。
三、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殡葬政策指导,汇总整治情况。具体负责违建和销售超标准墓位、经营性公墓不凭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销售墓位、公益性公墓超范围销售等的精准排查和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对未经审批擅自兴建墓地、经营性公墓未经审批擅自扩大用地面积建墓销售、公益性公墓不按政府定价销售等的排查和专项整治。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定价收费情况。
公安南芬分局:负责查处阻碍专项排查整治等行为,配合做好违建墓主户籍信息查询等工作。
国土南芬分局:负责对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安葬设施等的复核整治。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配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建墓地和硬化大墓的摸排和整治。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散埋乱葬问题纳入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配合对农村地区违建墓地和硬化大墓的排查和整治。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配合对旅游风景区、各级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内违建墓地和硬化大墓的摸排和整治。
区林业局:负责检查复核整治毁坏林地、草原违规建造的硬化大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公益性公墓不按政府定价销售问题的排查和专项整治。
附件2
违规建设经营墓地排查整治清单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类别 | 排查清单 | 整治台账 | ||||
合计 (个) | 2018年6月之前 违建数量(个) | 2018年6月以后 违建数量(个) | 合计 (个) | 2018年6月之前 整治数量(个) | 2018年6月以后 整治数量(个) | |
未经审批擅自兴建墓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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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未经审批擅自 扩大用地面积建墓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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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违规建设 和销售超标准墓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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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不凭火化证明 或死亡证明销售墓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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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超范围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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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不按政府定价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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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以外违规建设硬化大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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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涉及墓地的违法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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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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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 |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