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2-00012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芬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2-14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芬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南芬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南芬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和《本溪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本政公开发〔2020〕1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用权信息公开
1.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标准。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 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最新版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3.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4. 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年底前编制完成区、街道两级26个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5. 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各行政机关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聚焦“六稳”“六保”,做好政策信息发布解读
6. 集中发布“六稳”“六保”政策文件。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题栏目,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须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7. 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提升服务窗口及8890平台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8. 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区营商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9.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提升经济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实际效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等信息公开
10. 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全方位解读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举措,准确研判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快速反应、准确回应舆情热点问题,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11. 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各预案编制单位要依法公开各类不涉及秘密和敏感信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常识宣传,区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监督指导。(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12. 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积极宣传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科普公共卫生知识,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13. 妥善办理涉及疫情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五、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软硬件建设
14.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规范告知书格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15. 创新政务新媒体建设。探索开展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开发等工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六、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16. 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依法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办作为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约束和过程控制,加大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17. 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需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18. 强化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各单位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19. 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新形势科学设置指标。配合做好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禁止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南芬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明细表
附件: 南芬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明细表 | ||||||
序号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用权信息公开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 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标准。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 |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最新版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编办配合) | 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健全完善公众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年底前编制完成区、街道两级26个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 各行政机关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问题。 |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 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2 | 聚焦“六稳”“六保”,做好政策信息发布解读 | 集中发布“六稳”“六保”政策文件 |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题栏目,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须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3 |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 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 |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提升服务窗口及8890平台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 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 | 区直相关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 | 区营商局 | 区直相关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 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提升经济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实际效果。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4 | 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等信息公开 | 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特别是全方位解读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举措,准确研判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快速反应、准确回应舆情热点问题,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 区政府办、区卫健局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 | 各预案编制单位要依法公开各类不涉及秘密和敏感信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常识宣传。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监督指导。 | 区应急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 | 积极宣传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科普公共卫生知识,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 区卫健局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妥善办理涉及疫情信息公开申请 | 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5 |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软硬件建设 |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规范告知书格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创新政务新媒体建设 | 探索开展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开发等工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6 |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 健全工作机制 | 各单位要依法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办作为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约束和过程控制,加大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加强队伍建设 | 各单位需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强化业务培训 | 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各单位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
规范考核评估 |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新形势科学设置指标。配合做好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禁止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前 |
政策解读:南芬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