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3-00355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南芬区申报2023年美丽宜居村的报告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15 成文日期: 2023-0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南政〔2023〕1号
关键词:

关于南芬区申报2023年美丽宜居村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4:36:01 【字体:

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2023年美丽宜居村创建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居办〔20231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南芬区申报创建2023年美丽宜居村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申报创建美丽宜居村名单

按照推荐程序和条件,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依据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明显干部群众紧密团结积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意愿强烈等申报条件。经街道办事处申报,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南芬区分局、思山岭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同意,区政府同意申报思山岭街道办事处三台子村、杨木沟村、三道河村三个村为2023年美丽宜居村创建村。

二、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是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争取相关部门财政资金投入到美丽宜居村建设。二是村集体自筹创建村通过融合社会资本、村集体投资等方式筹措资金。

三、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为扎实开展省级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加强创建村公共基础建设,发展农村特色经济,维护生态环境,创建村成立美丽宜居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创建工作。

2.资金保障。加大财政的保障力度,集中政府部门相关建设资金用于创建美丽宜居村。资金使用专款专用,账务公开透明。

    3. 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和村里文化宣传栏,积极宣传建设美丽宜居村意义、主要内容、实施进度和实际效果等,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让群众充分了解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从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南芬区申报2023年美丽宜居村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