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4-00637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成文日期: | 2024-10-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南政发〔2024〕14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346号令)、《南芬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本南政发〔2024〕13号)等规定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送请合法性审查,应当按要求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目录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请调整。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4年度南芬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1页)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内容 | 类别 | 承办单位 |
1 | 关于南芬华润燃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 重大民生类 | 南芬区发改局 |
2 | 南芬区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 | 重要规划类 | 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
3 | 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 | 重要规划类 | 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 |
4 | 南芬区民政局福利中心公建民营相关事项 | 重大民生类 | 南芬区民政局 |
5 | 思山岭和下马塘乡镇级国土空间总规编制 | 重要规划类 | 南芬区规划管理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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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