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4-00637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4-10-22 成文日期: 2024-10-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南政发〔2024〕14号
关键词: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15:39:45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346号令)、《南芬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本南政发〔202413号)等规定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送请合法性审查,应当按要求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目录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请调整。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4年度南芬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1页)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41021

 

 

 

 

附件:

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内容

类别

承办单位

1

关于南芬华润燃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重大民生类

南芬区发改局

2

南芬区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

重要规划类

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3

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

重要规划类

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

4

南芬区民政局福利中心公建民营相关事项

重大民生类

南芬区民政局

5

思山岭和下马塘乡镇级国土空间总规编制

重要规划类

南芬区规划管理工作站

 

(此页无正文)

 

政策解读:南芬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